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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是如何严惩“剩男剩女”的?

作者:eric 时间:2023-10-03
导读: 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
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标准,各朝多有变动。其中,上古周代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如果照这么说,中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从史料来看,实际不然。这个婚龄杠杠,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早的11岁就结婚了。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所规人才引进落户上海 undefined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有异,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undefined听嫁娶。;  为解决人口出生和男子婚配问题,有不少朝代采取强制女性出嫁的手段。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就曾要求,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官府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强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还出现了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犯法的规定,不及时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现代有不少女孩子,选择男友挑三拣四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当时这样做肯定不行,会给家人带来麻烦的。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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