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两次被强奸,第三次在自己生殖器上涂毒致性侵男子死亡
作者:eric 时间:2023-11-23
导读:6月3日晚,李某上完夜班回来的路上,撞上正在路边吃烧烤的秦某。秦某看李某是独自一人,于是趁着酒后胆大,一路尾随李某至无人的小路上。 秦某趁李某不备,将李某扑倒在路上,任由李某挣扎反抗,秦某依然强制与李某发生了关系,并威胁李某不可申张,否则要她的..."
6月3日晚,李
某上完夜班回来的路上,撞上正在路边吃烧烤的秦某。秦某看李某是独自一人,于是趁着酒后胆大,一路尾随李某至无人的小路上。 秦某趁李某不
备,将李某扑倒在路上,任由李某挣扎反抗,秦某依然强制与李某发生了关系,并威胁李某不可申张,否则要她的命。 秦某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李某很害怕,被性侵两次后。偷偷在生殖器上涂了毒,并自己服了解药。后秦某第3次实施性侵犯后,秦某毒发死亡。 针对秦某的死亡,如何判定李某的行为呢?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正当防卫?或者其他?我们来讨论下。 若李某第三次在生殖器上涂毒,然后故意勾引秦某,导致秦某被毒死。那么李某明知秦某和自己性交就必然会死亡,而积极追求这一结果的发生,属于典型的直接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若李某如果事先给予警告,警告对方自己的生殖器已经涂了剧毒,一旦性交就会死亡,如果秦某不信仍执意强奸,那么李某显然属处于防卫目的的正当防卫行为,不构成犯罪。 若李某什么都没做,而是放任秦某强奸自己,则看不出其防卫意图,李某的行为属于基于报复心理而采取的投毒杀人,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由于情况比较复杂,案发当场又没有其他人在场,因此需要考虑种种可能性。只有进一步了解当时的情况以及李某的动机后,才能更好地对此案有个公正的判断。 但不管怎样后续李某该受到什么样的判决,秦某强制与李某发生性关系,这一点是违法犯罪行为,属于强奸行为了。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可惜的是,秦某还没有等到法律的判决,却已经丢失了生命,实在是悲催,或许等待他的并不是死亡。 人的生命有时候是脆弱的,但你不尊重别人的时候,侵犯别人的,可能也为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这是一个悲伤的案例,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严格自律,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


随便看看:
- [奇闻轶事]这四人被称为延安四美,毛主席拥有一个,林彪一人就占俩
- [奇闻轶事]1952年,西藏。解放初,日喀则农奴多扎佤,他拿着自己干枯发
- [奇闻轶事]以下是清朝1-9品官的待遇一览图。在清朝官制中,九品官是最低
- [奇闻轶事]元朝文学家姚燧70多岁时,侍妾侍奉他沐浴后,宠幸了她。谁知第
- [奇闻轶事]公元前199年,刘邦路过女婿的封地,宠幸了女婿的妃子赵姬,女
- [奇闻轶事]同治帝为何19岁就驾崩?看他每晚都由谁伺候,活到19岁已属高
- [奇闻轶事]俄议员:俄有权从中国“收回”辽宁舰,中方务必拆掉武器停止军用
- [奇闻轶事]晚清时期,一个地主与他的妻妾们的合影,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妾室
- [奇闻轶事]1945年,苏军攻克柏林,德国宣布战败,为报复德军在苏联境内
- [奇闻轶事]公元650年,松赞干布因病去世,文成公主也被迫与之陪葬。唐高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推荐使用友言、多说、畅言(需备案后使用)等社会化评论插件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