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须给予经济补偿的: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过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员的。
&二、劳动者当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须给予经济补偿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其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继续订立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
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简单表述:&1年=1个月&<6个月=0.5个月&>=6个月=1个月&总计=上述计算所得总月份×月工资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争议解决的四种途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规定&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 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 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有四条途径解决其争议。
&&&&&&首先是协商程序。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首先协商,找出解决的方法。
&&&&&&第二是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程序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调解。调解程序并非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然而对于 解决劳动争议却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当属首选步骤。
&&&&& 受理机构: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受理范围: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
&&&&&&受理期限: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
&&&&& 是否必须:本程序非必经程序,当事人可自由选择适用,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是仲裁程序。
&&&&& 受理机构:劳动争议发生的县、市、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发生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 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 受理范围:一切劳动争议均可。
&&&&& 申请期限: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受理期限: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 是否必须:必经程序,非经该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受理。& &
&&&&& 第四是诉讼程序。
&&&&& 受理机构:人民法院
&&&&& 受理范围:一切劳动争议
&&&&& 申请期限:当事人如对仲裁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审判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限为6个月,特别复杂的案件经审判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