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二·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现场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亲戚家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戚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需同房东本人一同到房屋所属街道办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1)房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到房屋所属街道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所需材料清单: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需居委会加盖公章确认,居委会盖章需要验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5)社保金缴费记录(1年内正常缴满6个月)
3.上缴以上材料后,约一个月可以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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