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最近成了农村的大事,村里大喇叭喊得震天响,不少村民跑断腿,就怕漏了自己家份。政策文件看得眼晕,总结一句:这事办好了不用再折腾,写错了名字,跑上几回也白搭。这份九大类不能写的人名单,务必要拉进收藏夹,省得将来后悔还找不到门路。
第一种,已经过世的。老爹早去世,户口还挂着,这种情况下别执念老爹的名字,亡人不能算确权对象,未来涉及分割流转都麻烦。
第二种,长期迁出不归的人。孩子常年在外打工,落户、成家都在城市里,名下房子实际没人住,再登个名字,用不上,还惹纠纷。
第三种,迁到城市并办理了转户手续的。以前有人说搬出去还能留份,现如今政策清楚明白,户口彻底迁走,名字写进去,纯属浪费时间。
第四种,已经在其他集体获得宅基地的。在村里占一块,隔壁镇又整了一套,国家坚决反对“一人多宅”,写进去就等着被查出来。
第五种,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成员,房屋确权只能写一方。夫妻之名不能重复享有同一块宅基地,贪心想都别想。
第六种,未成年人无独立宅基地权。十岁八岁的孙子还不会签字,确权就是给以后接班的,未成年顶个名,政策上通不过。
第七种,已经分户但未分宅的。家里分了户口,宅基地没实际分开,想每人都占个名,不符合政策规定,操作不现实。
第八种,外来媳妇还未落户。不少人以为嫁入村子就能直接写名,只有真正落户且长期居住,政策才认可。客籍媳妇想分一杯羹,先拿到户口本。
第九种,经常缺席村务、关系不清的人。有些亲戚远远地、还挂着名义,生活实际脱离农村,不让写进宅基地名单。一旦有债基纠纷,事儿更麻烦。
宅基地确权,说到底是为了明确产权,维护村民利益。不少人图方便想多加个名字,其实有规矩有门槛,填写前一定要弄清楚自家情况。错填不仅自己吃亏,日后房屋转让继承都会受阻。记住这九类,填名字稳稳妥妥,资格不足别盲目跟风,别让一场“确权热”变成自己的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