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半,想要今年落户上海的留学生们,要抓紧办理了!还没有了解过相关政策的,赶紧跟着小编来捋一下!
&&2010年~
留学落户政策相当宽松
无学校排名限制
无社保个税基数限制
无派遣性质的限制
&
政策收紧
以社平工资为基数;
同一单位连续缴满6个月社保及个税
起
政策再次收紧
&限制学校排名
限制社保基数
限制单位资质
限制用工形式
&政策时限
目前政策有效期到12月31日
&政策解读
满足下列条件的留学生即可申请落户上海
&1、国外获得博士学历学位
&2、国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
a.国内211本科或以上:国外硕士(没有学校排名限制)
b.国内非211本科或以上:国外排名前500高校硕士;
c.国外同时取得本科和硕士。
&3、国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
a.国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国内初中或高中毕业,本科全部在国外读);国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
b.国内外联合培养(3+1或2+2或3+2等联合培养形式)的本科:需同时获得国内外两所学校的学位证书,并且国内外任一所学校在名单内
(*联合培养的形式,要求必须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
&4、国外进修、做访问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国外进修、访问的时间必须满1年)
&符合以上1~4条,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4月-3月至少为7832元)
2、个税和社保基数匹配
3、时间要求: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半年
(*“连续”,不能出现任何漏交、补交情况)
&5、其他不符合1~4条的情况
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七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不符合1~4条的情况,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
2、个税和社保基数匹配;
3、时间要求: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1年
(*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