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对单位的要求?
答: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注册时间一年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信誉良好的各类企业。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当年受理工作启动后1个月内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上海户口办理咨询热线:173172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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