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5号),对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做了全面安排,落户受理工作随后启动。
目前,应届毕业生落户受理工作已告一段落,面上受理于6月14日结束,至7月21日,共受理25650份落户申请,市学生事务中心经过紧张的核对、查验,已完成大部分申报材料的初审复核工作。经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已核准第一批15544人的申请,核准结果各申请单位可在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查询。
《评分办法》总体保持稳定、未做原则性修改,继续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同时,优先满足市场无法有效配置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重点领域的用人需求。
在具体操作上,相关部门一方面继续优化服务,不断优化具体执行流程,提高受理工作效率及便民化程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对用人单位或毕业生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追责。
上海积分落户积分入户,应届生打分入户,上海积分落户最新,上海市积分落户条件,上海市多少积分落户 许多应届毕业生会在毕业后选择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发展自己的事业,那么就上海而言,应届毕业生想要长期在上海工作并落户,需要满足什么落户条件呢?今日发布了应届生上海落户政策,明确了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的条件和所需评分。
应届毕业生 上海落户条件
应届毕业生要落户上海,必须要有一个工作单位,此外,自己和单位都需要满足上海的落户条件,具体的落户条件为:
一、应届毕业生 上海落户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用人单位所需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