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 5号)等要求,,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四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第二种情形:持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从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三种情形:持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第四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的截止日以最新公布的时间为准。
想让孩子在上海从幼儿园就读到高中,以下四点必须做到。
1、父母和孩子的居住证是必须办。
因为居住证是现在所有阶段升学要求里面的刚性条件,注意:居住证登记满半年才能申领,所以没办居住证的抓紧时间办理。
2、把孩子的临时居住证换成长期居住证。
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孩子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即可满足报名条件。
3、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要满120分,孩子才可参加上海中考、高考。
孩子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父母一方120分积分必须有(且把小孩子添加进来),孩子才能参加上海中考。
4、签署《就读承诺书》。
非沪籍小升初的时候,一般还需要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
非沪籍小升初入学指南
同样,先来看看非沪籍必要的报名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7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补缴)
3.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1月1日后),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4.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本区各小学组织本校五年级学生家长对&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学生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
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没错,想要读公办初中的,只能被统筹安排。
另外,非沪籍小升初的时候,一般还需要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就是说在小升初的时候,已经知晓上海的中考政策,知道自己可能不能参加上海中考。
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初中入学上海民办初中依旧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5月4日-5月6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3所民办初中。
报名民办初中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13日前在&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 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5月19日-20日。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有意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除了民办初中外,还有公办特长生也是有机会的。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项目、计划、条件和办法等信息。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21日-4月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9日前完成。
非沪籍入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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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基本的报名条件:
1、适龄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适龄幼儿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这是证明父母和孩子合法居住在上海的必要条件,只有算是合法居住在上海,才有资格在上海入学。
其中,这里面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持居住证+积分满120分,持本区房产(含持预售合同和全额发票);
2、持居住证,持本区房产;
3、持居住证+积分满120分,无房产,持有效期租赁合同;
4、持居住证,无房产;
5、持临时居住证满3年。
多数会要求前3类才可以报名公办园,并且还要视招生情况排序入园,比如杨浦区的政策中,前3类非沪籍适龄幼儿园可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名,统筹进入公办幼儿园。
不符合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非沪籍适龄幼儿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
其中第1类最优,基本等同于本区户籍来安排对口入园,来看一下大致的入园顺位:
✔ 本区户籍+房产;
✔ 本市非本区户籍+房产;
✔ 非本市户籍+居住证+房产;
✔ 本区户籍+租赁合同;
✔ 本市非本区户籍+租赁合同;
✔ 非本市户籍+居住证120分+租赁合同。
注:以上为松江区的入园顺位,各区略有不同,仅供参考。
除了按照一定的顺位入园之外,还会有一些区比如嘉定、静安等区会根据积分入园:
▼静安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模拟积分
可以看到,拥有居住证,得分还是占很大比例的。
所以,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想要在上海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那么至少得有居住证,这是必要条件,如果是积分满120分或者有本区房产的更好,一般会优先安排入园。如果不满足报名条件,那就只能自行到有空余名额的民办幼儿园报名。
非沪籍幼升小入学指南
1、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第二种情形:持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从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三种情形:持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第四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子女的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房产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需注意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公办小学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 公办小学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报名验证时(5月19日-5月20日),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或1月1日后申办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1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6月2日-6月3日。
--民办小学入学上海民办小学依旧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
今年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5月19日-20日。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公办小学大致录取顺位:
✔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
✔ 本市户籍有本区房产的人户分离;
✔ 居住证积分满120分,有相应房产证的;
✔ 动迁户;
✔ 本市户籍无房产的人户分离;
✔ 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注:以上为浦东新区入学顺位,各区略有不同,仅供参考。
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有幼儿园学籍的随迁子女按就读幼儿园作统筹安排,非在园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有学额的小学(公办小学或政府委托招生的纳民小学)登记报名;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为8月10日。
居住证办理方法
〡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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〡办理材料
(一)先进行居住登记
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证明由单位或保卫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具体和办事处确认!)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物受理中心。
(二)居住登记满6个月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物受理中心。
注: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〡办理流程
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以上;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登记凭证》受理回执。
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后台比对完成核定。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公安制证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公安部门制作的《居住证》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领证时应交回《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〡办理费用
境内来沪人员首次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
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换领、补领《居住证》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
居住证这些问题影响上学吗?
新修订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于12月1日正式颁布,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了解,此次修订并未对积分指标体系、申请积分程序等内容进行调整,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的相应公共服务待遇没有变化。
同时,该办法明确要求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办法》还明确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本办法实施后,《居住证》有效期期满需要签注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已办理积分且持证人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重新申请积分。
〡常见问题汇总
1、有居住证但是积分不达标,孩子能在上海上学吗?
义务教育阶段目前对居住证积分未做明确规定,只要满足入学条件(见上文)即可,但可能会根据居住证积分等因素进行统筹排序。如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则需符合关于居住证的相关规定(见上文)。
2、父母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另一方不是上海户口,孩子落户是上海户口需不需要居住证?
孩子是有上海户口的,因此,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3、父母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另一方不是上海户口,孩子落户是外地户口需不需要居住证?
孩子需要办理居住证,外地一方也需要办理居住证。
4、孩子幼升小,父母双方都需要办理居住证吗?
只要父母一方有上海居住证,孩子有居住证即可。
5、现在需要备案6个月,今年的截止日期是8月10日,孩子还能上学吗?
如果在截止日前家长的居住证还未办下来,那么今年孩子是无法入学的。
鉴于今年居住证需备案6个月,建议家长还是赶紧去办理居住证为好。
积分申请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上海是国际大都市,对于居住证的管理也十分的严格,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居住证新政策有什么规定,大家在上海生活的话就可以多了解一些了。
上海居住证新政策的前提
人员处理寓居注册,应当到现寓居地的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填写《寓居注册信息表》,并供给自己居民身份证亦或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以及以下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
(一)寓居在自己或近亲属自购住宅的,供给相应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二)寓居在自己或近亲属租借住宅的,供给房子处理机构出具的房子租借合同注册存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寓居在单位、校园团体宿舍的,供给单位、校园人事亦或机构出具的团体宿舍证明。
前款所称近亲属,包含爱人、子女、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寓居在近亲属自购亦或租借住宅的,还应当供给相应的亲属联系证明。
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对人员申报寓居注册的,应当核对资料是否完全。对资料不完全的,应当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求补齐的内容,并将请求资料交还请求人。对资料完全的,应当收集请求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体系中予以注册,并供给《寓居注册凭据》。寓居注册有用期一年,逾期须从头处理。
上海居住证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已处理寓居注册的人员寓居注册信息出现改变的,应当到现寓居地的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处理信息改变手续,并依照本施行细则第二条的规则,供给相关证明资料。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应当将改变信息在信息体系中予以注册。
脱离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处理寓居注册满半年,契合有合法安稳办事、合法安稳居处、接连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人员,能够到现寓居地的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申领《居住证》,填写《城市居住证请求表》,并供给自己居民身份证亦或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请求人现寓居地址与寓居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施行细则第二条的规则,供给相应居住证明。
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对人员请求处理《居住证》的,应当核对资料是否完全。对资料不完全的,应当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求补齐的内容,并将请求资料交还请求人。对资料完全的,应当在信息体系中予以注册,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办事日内,将相关申办资料移交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对于上海居住证新政策有什么规定,大家看了小编上面的描述后,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吗?可以到相关机构现场咨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