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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积分落户条件-上海户口-落户条件-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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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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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市积分落户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满足以下要求即可申请积分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

&&上海市积分落户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满足以下要求即可申请积分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积分。

& 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 (也就是说,如果总公司在上海,但是自己所在的分公司在外省,是不满足条件的)

  经济师加分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这一指标的加分政策如下: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上海市积分落户条件-上海户口-落户条件-落户上海(图1)

  1.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也就是说,中级经济师可积100分)

  5.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有了中级经济师职称,是否可以直接积分呢?

  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技能核验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上海居住、上海工作、在上海缴纳社保,但是考试却是异地,核发证书的属地机构也是异地,是不能直接参与上海的积分落户的,需要先通过上海市的核验才可以。

  并且,初级职称并没有在积分落户的政策通知里面体现,由此可知,初级经济师是不可以申请上海的落户积分的。

  因此,为了避免种种麻烦,在申请上海市的积分落户的时候,建议考生尽量选择在上海市考试哦!

  附:上海市积分申请材料

  (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

  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

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

  2.持证人按照国家规定经统一考试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

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经评审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技能核验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基数和年限由社保系统提供,个人免于提供)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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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 &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 &【3】深圳积分入户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 中华技能大奖&、& 全国技术能手&、& 广东省技术能手&、& 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查询综合积分值表以及紧缺技能职业目录表直接点击深圳市积分入户分值计算以及紧缺职业类别!

二.深圳落户条件新规注意事项



【1】除第1项以外,其他项在办理入户时都要求正常缴纳社保,特别注意个人申报要求连续交7个月社保,并且不能换单位,**单位申报只要求正常参保就可以;



【2】社保五险交满1年积7分,补交年限不能积分,这一项积分累计30分,如果是**单位申报并在该单位连续交纳工伤保险2年以上,可增加10分;



【3】从开始,已经取消了做义工、房产和献血等加分项目;



【4】在考职业证时,要落实是否属于紧缺性技术技能人才;



【5】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人才 可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



【6】人才引进只是入深户的其中一种方式,如果不符合人才引进入户条件,还可以选择& 居住证 社保&积分入户,或者选择随迁等政策性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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