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于7月1日拉开了帷幕。近五年,随着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连年增长,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平均月缴存额也呈连年上升趋势。那么,随着月缴存额的逐年上涨,让广大缴存职工获得哪些实惠呢?请跟着小编一起来做一个跨时五年的全面盘点吧。
住房公积金成为职工可支配收入的特征
体现更为明显
随着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的不断拓展,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提取、租房提取和归还贷款等多种住房消费,今后随着新修改的《条例》出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放宽。同时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个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比例内可在税前列支,则意味着单位缴存实际增加了职工一块可支配性收入,职工缴存免除了一块个人所得税。因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增长,可看作为职工个人享受免税的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据统计,职工平均年缴存额(不含补充公积金)从2011年的8450.4元,到2016年已达到11040.24元,提高了2589.84元,增幅为30.65%。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住房消费特征
体现更为明显
近年,本市不断开拓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提取额快速上升。
1、五年来,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使用公积金累计总量达到146.89亿元,从2011年的13.62亿元上升到2015年的41.5亿元,增幅为204.69%,有效地支持了本市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五年来,本市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职工购房贷款的累计规模达到1275亿元,从2011年当年规模172亿元,到2015年当年规模达350亿元,增幅达到103%。当职工以贷款方式购房后,家庭财富结构中将增加较大的还贷压力,而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提取冲还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有效减轻购房成本压力。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本市还放宽了无房户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使用,让暂无计划和能力购房的职工家庭可以分月、分季即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减轻了这一群体在本市的租房成本压力。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年来,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提取总额每年均超过75%,2015年这一比例更是达到78.05%。随着今后住房公积金使用途径的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在满足职工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需求方面将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账户的保值增值特征
体现更为明显
住房公积金过去一直按照“低存低贷”的利率政策执行,2016年2月两部一行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2月21日开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按照“平存低贷”的利率执行,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惠及所有缴存者的政策红利。将存款利率提高到一年期定期水平,按当前利率水平,当年缴存账户公积金利率从0.35%和1.1%提高到目前的1.5% ,收益分别提高3倍和近40%;同时住房公积金每年利息结转后自动计入本金形成复息。不仅可消除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也给使用需求较大的缴费职工在贷款能力、使用额度更增加一块福利。对较少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职工而言,既互助性地支持了其他职工的购房贷款需求,又获得了自身比较合理的账户利息收入。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倾斜
中低收入的特征体现更为明显
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积累呈倍数关系,也与月缴存额反映的还款能力直接挂钩,因此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增加,意味着提高了职工利用互助性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从而体现在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和能力的进一步放大。五年来,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购房贷款上得到了实惠。
1、继续保持对刚性需求支持,继续保持对中低收入群体倾斜。
2014年、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住房贷款比重一直保持在95%,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占全部贷款的67%,有效支持了刚性自住的购房需求。
2014-2015年公积金贷款购房
户型面积平均占比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2015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84.35%,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15.65%,公积金贷款不支持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家庭贷款,体现了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特点。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贷款占所有贷款家庭的比重也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对低于本市平均收入的缴费职工家庭贷款占所有贷款比重为35.93%,对处于本市平均收入以上、三倍以下的缴费职工家庭贷款占所有贷款比重为58.97%。有效地支持了职工刚性自住的住房需求。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的需求时,还在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方面给予职工优惠的政策倾斜,体现了对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政策
执行情况表
五年来,住房公积金对购买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的缴存职工,支持力度和贷款规模也在不断上升。2015年贷款比2011年增长了19.81倍,获益人群比2011年增长了18.27倍。
2011-2015年共有产权房贷款累计发放量
2011-2015年共有产权房贷款累计支持户数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受益群体不断增加,贷款规模不断提高。
2011-2015年共向全市67.49万户家庭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受益人群达到200万以上。年放贷规模从2011年的265.05亿元,到2015年的1192.87亿元,上升幅度为350.07%。总贷款金额累计达到5288.30亿元。
2011-2015年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累计发放量
2011-2015年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当年发放量
2011-2015年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发放户数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3、支持力度不断加强,户均贷款不断提升。
2015年,本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放宽了贷款抵押住房的房龄年限。职工家庭的每户平均贷款额也呈现了比较明显的上升趋势,从2011年的36.16万元提高到2015年的65万元。同时,由于放宽房龄限制,平均还款期限也有一定程度的放宽。
2011-2015年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户均贷款额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低成本特征
体现更为明显
公积金近年来贷款利率不断下降,为职工购房还贷减轻压力提供了保障。2011年以来,住房公积金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从4%和4.5%,下降到当前的2.75%和3.25%,各降低了1.25个百分点。5年以上的每百万元贷款的年利息成本从2011年的49000元下降到2015年的32500元。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成本则更低。
2011年至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权益保障力度
更为明显
2011-2015年,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保障性、可支配性、低成本性、便捷性特征越来越明显,制度红利产生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加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数逐年增长。缴存单位从2011年的11.72万个增长到2015年的26.67万个,5年内上升了127.56%;缴存职工从2011年的450.18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643.87万人,5年内上升了43.03%。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加大执法宣传力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013-2015年3年内通过执法检查共推动约9.7万个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了约41万名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特征
体现更为明显
五年来,本市住房公积金通过“投贷结合”的方式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一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公租房、动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15个,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92.61亿元,支持了合计229.90万平方米、28061套保障性住房,也取得了安全和较高的贷款利息收入;二是使用公积金廉补资金收购并向社会供应包括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保障性住房合计37.77万平方米、5602套。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述房源通过租赁及出售的方式使本市累计近4万户家庭和约6万名低收入的缴存职工受益,为中低收入和困难职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让每一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都能从公积金制度中找到适合自身的对应服务方式。通过廉租房解决或改善住房困难的家庭数由2011年的393户增长到2015年的1663户,5年内上升了323.16%;通过公租房解决和改善住房困难的家庭数由2011年的0户增长到2015年的8556户;通过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解决或改善住房困难的家庭数由2011年的3441户增长到2015年的28061户,5年内上升了715.49%。
(数据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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