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积分落户规模是如何确定的?
& &北京今年首次实施积分落户政策。现在,北京今年积分落户进入公示落户阶段,落户规模6000人,按照同分同落原则,实际公示名单共6019人。
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关于落户规模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的要求,经北京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北京市确定的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对应的最低分值为90.75分,按照同分同落原则,实际公示名单共6019人。
在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期间,年度落户规模将保持在6000人。
由于每年申请人群规模和情况会有变化,每年达到积分落户规模的实际分值会有所不同。
即日起到10月22日,拟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今年申报积分落户的申请人可登录“首都之窗”查询。
落户规模6000人,最低分90.75分
今年北京积分落户共有124657人参与申请,对应最低分值为90.75分,按同分同落原则,实际公示名单共6019人。
在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期间,年度落户规模将保持在6000人。由于每年申请人群规模和情况会有变化,每年达到积分落户规模的实际分值会有所不同。
公示名单中,年龄最大的申请人58岁,年龄最小的31岁,都为硕士。
今年积分排名靠前的6019人都是长期在京稳定就业人员,中青年占主体,主要来自科技服务、制造、金融、媒体、教育医疗、环卫、园林绿化、家政服务等行业,获得奖励加分人员更具优势。
比如本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44岁,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本科学历,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在郊区上班,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公示通过,底前可上户口
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10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落户资格。
另外,要提醒大家,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交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请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注意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明年申报预计5月份启动
本市积分落户在政策试行期间每年申报一次。今年未取得落户资格、明年继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四项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只需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需要变更的内容,其他无变化信息不用重新填报,系统将予以保留。明年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5月份进行。
还有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小编也帮您问啦!
1.本次积分落户规模是如何确定的?
答:统筹考虑城市人口调控目标、综合承载能力和政策关联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在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每年落户规模稳定在这一水平。由于未来在京缴纳社保满7年、符合申请条件的人群规模和情况会有变化,每年达到积分落户规模实际分值会有所不同。政策试行期满后,本市将认真研究分析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开展政策评估,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2.首批人员积分落户后会对城市人口总量带来怎样的影响?
答:这些人员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已经是常住人口的一部分,短期内不会导致人口的明显增长。但从长期看,受落户政策连带效应影响,会对人口总量带来压力,需要平衡好各方面的关系,把握好落户规模和工作节奏。
3.今年积分排名靠前的6019人有什么特点?
答:今年,参与本市积分落户申请的共124657人,分布在32587家单位;来自河北、山东、黑龙江、辽宁、河南、内蒙、吉林、山西等本市周边及东北省份的有8.8万人,占比70.8%;其中,3309人获得创新创业奖项,6472人获得纳税加分,59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等荣誉表彰。
今年落户的规模为6000人,最低分值为90.75分,按照同分同落的原则,落户人员公示名单确定为6019人。从今年积分排名靠前的6019人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在京稳定工作时间长,均是长期在京稳定就业人员。二是年龄跨度大,中青年占主体。从31岁到58岁的申请人都有。其中,年龄最大的58岁,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本科学历,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年龄最小的31岁,共有3人,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中2人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2人获得纳税加分。三是行业分布广。来自科技服务、制造、金融、媒体、教育医疗、环卫、园林绿化、家政服务等行业。比如,本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44岁,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本科学历,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在郊区上班,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某家政企业申请人,43岁,大专学历,租赁居住,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四是获得奖励加分人员更具优势。如100分(含)以上高分段人员中35.8%来自高新企业,23.4%获得创新创业奖项,12人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4.在哪里可以查询积分落户公示人员名单?如何进行监督?
答:本市积分落户要求诚信申报。积分落户公示名单将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截止到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10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如对名单上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63135162,传真: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落户资格。
5.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可在什么时间内办理落户手续?
答: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可在10月23日至12月31日间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6.经公示获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需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特别提醒注意的是,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请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书面证明,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应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相关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规定。
7.明年积分落户申请何时启动?有何安排?
答: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期间,积分落户每年申报一次。明年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5月份启动,相关工作安排届时请大家关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的通知公告。
今年未取得落户资格,明年继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四项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继续申报。申请人只需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需要变更的内容,其他无变化信息不用重新填报,系统将予以保留。
8.积分落户和现行其他落户渠道是什么关系?
答:积分落户作为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现阶段将与本市其他落户渠道并行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原有的其他落户渠道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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