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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本市户口“网上迁移”的条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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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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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直接到迁(移)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网上迁移手续。 准备材料 经办理民警选择后,需



办理条件

&& 本市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直接到迁(移)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 网上迁移&手续。

准备材料

&&& 经办理民警选择后,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房屋有效权证复印件(原件交验);

&&& □2、《(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入户意见书》及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验);

&&& □3、迁(移)出地《居民户口簿》(系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 □4、迁(移)入地《居民户口簿》;

&&& □5、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验);

&&& □6、迁移人与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书、《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单位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 □7、迁移人与迁入地户主的关系证明(非亲属除外);

&&& □8、60岁以上老年人当面同意并签名的同意意见书;&

&&& □9、迁移人的入户申请书;&

&&& □10、申请非直系亲属户口迁移的,须提供离婚证明或房屋动迁、出售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 □11、户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联合签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 □12、劳教公安处、市局农场分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 □13、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理流程

&&& 户口& 网上迁移&由迁(移)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时限



&&& 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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