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上海户口申请条件政策,上海户口落户政策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关于其他事项
(一)本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作出的外省市人员迁沪落户审批决定中,对查明因弄虚作假落户的人员一律予以注销户口,并由原迁出地公安部门予以恢复户口。
(二)被批准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公安局<关于解决本市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批复》(沪府[1999]38号)停止执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如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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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必须以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政策集聚海内外人才。
为此6月底上海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简称人才20条),半年过去了,政策红利释放得怎么样?详见以下图解。
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取得新成效
一些长期制约海外人才引进的问题实现较大突破。
一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海外人才明显增加。通过市场化认定和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 双通道&,打破了海外人才在华永久居留的瓶颈,7至10月共受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108人(其中,10月份受理51人,接近前3个月受理总量),较新政实施前(1至6月)26人申请增加315%。
二是居留许可政策对海外人才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7至10月共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1191证次,各类外籍人士因新政受益,比如首次为12名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5年期工作类居留许可并加注& 人才&(其中有2人年龄超过60周岁),使其具备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的资格;
首次为5名高校毕业留学生及8名来沪创业的外籍人才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并加注& 创业&,新政创新创业人才& 孵化&功能初显。
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据上海市社联和新华社联合发布的本市十月份市民时政关注指数显示,国内人才引进新政名列前五。
进一步为各类人才引进集聚提供便利化服务。
国内人才在上海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条件进一步放宽,手续进一步简化,持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居民共办理各类出国(境)证件60817证次,较新政实施前增加19%。
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取得新突破
发挥& 双自联动&优势,推动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
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正式挂牌成立,首批孵化空间浦东国际人才城、保税区人才大厦、陆家嘴创业街区共3万平方米启动运行。
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创新重大项目用人机制,依托干细胞、量子通讯、医学大数据、先进传感器等重大项目平台,建立了接轨国际的合同管理、议价薪酬、异地工作等用人模式,470余名国内外专家承担项目任务,其中干细胞转化医学产业基地项目面向全球集聚高端人才225名,国内干细胞领域的著名专家几乎全部参与项目建设。#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改革
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和完善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制度。
市人社局、市教委、市科委等制定实施《关于完善本市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双向兼职,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带着科技成果离岗创业。
研究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改革国有企业技术人员主要依靠职务提升的单一晋升模式,拓宽技术条线晋升渠道。
对科研人员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不同工作特点进行分类,健全相应评价标准。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
市外办对企业人员和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实行分类管理,对其因工作需要出访不设上限,出访人数、在外停留时间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并鼓励企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申办一次审批、一年多次出国有效手续。
研究出台新版《上海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办法和管理规定》,进一步下放初审权并提高办理便利化程度。
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综合环境取得新进展
发展众创空间和拓宽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
出台《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各区县加大力度培育和发展各类众创空间。
推动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投资杠杆作用,目前第一批已参股16个基金,实现资金5倍放大。
优化人才生活保障
允许产业类工业用地配套科技创新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7%增加到15%,并可用于建设单位租赁房等配套服务设施。
张江高新区新增人才公寓面积11万平方米,部分园区集中租赁小区出租房并改造为人才公寓后廉价提供给企业使用,仅闵行、嘉定、漕河泾、金桥、陆家嘴5个园区改造利用的社会房源就达3400套。奉贤区进一步提高人才租房补贴标准(平均增幅37%)并加大购房补贴力度,今年共为42人发放购房补贴710万元。黄浦区针对高端服务人才、科创人才,开发了以& 白漾大厦&为标志的黄浦区创新人才公寓,提供住房270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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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原件)
2、《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请表》(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11、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人才落户审批流程
1、关于申请的提出
(1)引进人才
申办常住户口的,由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单位和引进人才
相关信息,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请表》并盖章、签字。
用人单位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
(2)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范围;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2、关于办理流程
(1)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规定的条件,负责对申报单位的引进人才
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15天。
(4)公示无异议的,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审批流程
【注意事项】:
1、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及现场申报;
其他单位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单位审核及现场申报。
2、单位审核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常见问题回复】
一、人才引进申办上海户口审核通过后多久公示?
【答】等待公示期过后2~3周,材料会下发到你公司人事部门拿到材料后去上海的公安人口部门办理户口准迁证拿迁移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拿调令去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调档时间预计在2周左右;
等档案到上海的人才中心后,开具存档凭证;
拿上述所有材料去人才中心换取落户证明信再持上述各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户口。
二、上海"引进人才
"落户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1、网上注册申请:满足引进人才
基本条件可征求公司同意,单位人事在21世纪网上进行注册,个人准备相关纸质材料(资料主要是在现公司阶段的,建议提前1-2个月准备)
2、材料受理:
公司注册地区人才受理接收你的纸质材料,核对基本材料
3、材料初审:
公司注册地区人保,初步审核你的材料,这个时间大概是1-2个月,中间可能会要求修改补充材料
4、复核、校核:
市人才接到区递交的材料后,再次进行复核、校核,会根据实际排队人数将部分材料有问题、条件不符合或者条件稍差的打回区里要求完善材料或补社保补税,后提供给市人保一份拟公示名单(大概会有10%左右打回区里)
5、终审核:市人保负责终审核,每个月会开"集中审核会"(公示前几天),审核市人才提供给的拟公示名单,审核小组通过了就进入公示程序 提示:
材料在市里面审核时间会较长,一般会在2-5个月不等
6、公示:市人保每月公布一次审核通过名单,总人数在300-600左右(会根据每年的不同情况适当调整),公示期15天
7、办理户口本和:
一般会在公示结束一周左右通知到区人才领取材料(长不超过2周),再办理调档,然后到区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之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到区公安分局办理户口。
三、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没房的怎样落户?
【答】如果没有自己的房子,可以将户口落在人才中心或接受单位的集体户口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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