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户口迁移各项政策落户大连须知
大连户口迁移各项政策落户大连须知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大连市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的政策说明,文章向大家展示了最新的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的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流程等等。
&大连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需要的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新立户还需物业开一张证明。
6、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程序: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户籍准入工作,根据《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政发[]55号,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一元化户口登记
我市自3月1日起,城乡居民实行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户别&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家庭户&或& 集体户&。之前签发的户籍证件、法律文书中户口性质标注不统一取消,居民自愿申请变更的,公安派出所应及时予以办理。3月1日之前,市公安局的人口信息数据和公安派出所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性质标注不变。
二、大连户口迁移
(一)基本要求
1、拟将户口迁移至我市的各类人员,落户时均须具备与申请事由相符合的条件。
2、配偶系现役军人的申请落户人员,均按随军家属落户政策办理。
3、配偶系我市常住户口的申请落户人员,均应在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符合准入规定的引进人才
,配偶系集体户口且在我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
4、已婚人员户口迁移,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迁。
5、随迁落户的未婚子女不含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育有子女的。
6、经批准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允许将户口空挂在单位或单位注册地所在派出所的集体户口上;也可以落报在直系亲属家中。
7、在我市旅顺口区、新市区常住户口登记5年以上或符合落户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条件的,迁入主城区时,可到合法稳定住所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区公安分局审批;否则按主城区准入条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8、由外市(含我市新区)迁入我市主城区、新市区已落报小城镇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按相关准入条件办理。
9、办理落户的复退转军人和申请家属随军落户的现役军人须是已注销入伍前常住户口的。
10、需要办理核签落户的人员,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需到市人口结构办办理,旅顺口区、新市区、新区需到本区人口结构办办理。
11、在申请落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已落户本市的由公安机关注销其在本市常住户口,回迁入地恢复户口。
(二)需提交的基础材料
符合《规定》条件申请落户的人员,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除需准备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已持有《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其中未婚人员须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婚声明公证书。
3、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
《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予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须提供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缴费收据;超过18周岁初、高中学生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
4、申请人及随迁配偶、未婚子女有职业的提交在连就业证明,无职业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人口除外)。
三、各类人员户口迁移的受理部门及相关说明
(一)暂住人口户口迁移
符合《规定》第十一条办理落户的暂住人员可到合法稳定住所的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受理,报分局审批,人口结构办核签。
1、申请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须是已取得《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在此居住的。
2、落户主城区的须已办理本市《居住证》(暂住证)满5年,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不在同一单位可连续累计,但用人单位和社保缴费单位须一致)。
3、落户新市区的须已办理本市《居住证》满1年,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
(二)引进人才
户口迁移
符合《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办理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
可登录& 大连市政府网上审批平台&,点击& 人口结构办&窗口按相关要求办理落户手续(高端人才可持与落户事由相适应的证件、证明;进、出站工作的博士后可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介绍信》到市人口结构办窗口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1、在国、境外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才须先到教育部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办理国(境)外学历认证;毕业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须先到我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办理学历认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办理学历认证;持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才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船员须到海事局)办理技术职称认证,不在认证范围内的须提供《考试合格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持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辽宁省官方网站上无法确认的,须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办理资格认证。
2、毕业于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和四级国家资格的人才,其用人单位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派遣企业(新区除外)。
3、高端人才的落户年龄可放宽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和四级国家资格的人才的落户年龄是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凭国家职业资格落户的女职工其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
4、在我市自主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适用引进人才
准入规定。
5、我市生源的毕业生,毕业时户口从学校迁出,可直接回我市原户籍或与原户籍同一区域的合法稳定住所派出所落户;如在择业期内已在其他城市落户的,按引进人才
落户办理。
(三)购房人员户口迁移
符合《规定》第十五条购房落户人员可到购房所属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受理,报分局审批,人口结构办核签。
1、共同购房(购房时即为夫妻除外)、非本人出资购房的人员(直系亲属出资除外)不能办理落户。
2、在同一区域内购买单套住宅和单套公建均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合计达到单套住宅落户标准的准予办理落户(参与合计须同为商品房或同为存量房)。
3、购买公建房落户的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3月1日(以购房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前已购房人员的落户标准可按原购房落户政策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条件按现行政策办理;采用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须在3月31日前付清全部房款或所偿还本金达到规定数额。
(四)投靠人员户口迁移
1、符合《规定》第十七条无职业投靠人员落户可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区、市、县公安(分)局负责审批。
(1)投靠人申请落户,被投靠人须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与本人户口登记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落户。
(2)被投靠人因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而与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父母、子女取得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无房屋权属纠纷的,可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母投靠子女仅适用于投靠人在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城市无子女的情形。
(4)未成年人因父母双亡投靠法定监护人的,其法定监护人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第二款规定的兄、姐。
2、符合《规定》第十八条有职业的投靠人员落户可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点击人口结构办窗口,按相关要求办理,其中配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投靠人须符合人才准入条件,且用人单位须在我市主城区、新市区注册并参加社会保险。
(五)投资人员户口迁移
符合《规定》十九条投资落户的人员可到合法稳定住所的区、市、县公安(分)局申请办理落户,人口结构办核签;合法稳定住所和投资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区域的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户籍大队受理审批。
1、投资人须个人出资在我市经商办企业,所注册的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所有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款应为个人出资的注册资金,转让的股份不能办理;所经营的企业须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且在我市税务部门纳税。
3、纳税金额指企业应缴纳的税种,不含滞纳金及预交税款等。
4、租赁的经营场所须签订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登记备案。
(六)随军家属户口迁移
符合《规定》第二十四条有职业的随军家属落户须先到人社局办理工作调入,再到人口结构办办理落户手续,其中部队驻地(团以上机关,下同)和调入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由部队驻地所属人社部门办理;无职业的随军家属落户主城区的须到实际居住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新市区、新区的须到部队驻地所在地区、市、县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申请家属随军的现役军人须注销常住户口。
(七)复退转军人、无军籍职工落户
符合《规定》第二十四条复转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落户的人员,须持相关审批部门出具的落户手续到人口结构办办理核签手续后,再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
(八)其他各类人员户口迁移
1、符合《规定》第二十条的单位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户口迁移到市人口结构办申请办理,其用人(工)单位须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并在我市税务部门缴纳税款;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员须在该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申请落户时已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
2、符合《规定》第二十一条的华侨需到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台湾同胞需到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港澳同胞需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合法稳定住所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3、符合《规定》第二十二条退培学通员、刑满释放人员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退役运动员须是享受推荐安置工作政策的人员,到市人社局办理安置手续后,由市人口结构办办理落户手续。
4、符合《规定》第二十五条组织部门调入人员,落户主城区、新市区的需到市委组织部门办理调入手续后,到市人口结构办办理。
5、符合《规定》第二十六条的成建制迁入人员到市人口结构办办理落户手续,落户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办结。
四、相关用语解释
(一)本文所指的直系亲属包括本人(配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合法稳定职业指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聘用,且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形(含自主创业)。
(三)合法稳定住所指在我市依法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权证的住宅(商品房、存量房、农村地区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宅)、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不含主城区、金州新区、保税区非常住人口有偿或无偿取得本区域内公有住房承租权的住房)、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型住房,不含承租私人的住房(下同)。
(四)完全产权指没有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的房屋产权。
(五)高端人才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 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科学院& 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在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担任3年以上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六)大中型企业指国务院确定的国家级大企业(集团)、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成立的大企业(集团)、中央部委办确定的大企业(集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大企业(集团)以及其它国内著名企业包括决策中心、营销中心、科研中心、信息中心等机构在内的总部或地区(区域性)总部。
全攻略:海归留学生如何优雅地在上海落户?
拒绝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造福广大留学生朋友和那些回国的海归们!
在空降魔都之前,先要看自己是否符合留学生落户的条件。16年的上海新政策相比以往最主要的区别有两点(敲黑板):
【一】是提出了对院校排名的要求,尤其在本科和硕士层面上,若满足国内211或者国外前500的任意一项,落户上海so easy。(*国外前500的学校是根据不同排名体系计算的综合排名,截至目前有900多所,而且还会持续增加。)
【二】是放宽了回国时间的限制,现在留学生海外毕业之后不需要着急赶着回国落户口了。新政策的&2年&,是【回!国!后!2年内】开始工作。通俗点说,国外毕业之后大可以先在国外工作or潇洒一段时间。而当你打算回国工作并在上海落户时,第一份工作定在上海,并只要求你回国后不要在家葛优瘫【累!计!待!业!超过2年】,就能优雅通过。
下面有耐心的旁友们可以搬来小板凳具体对照一下,自己在个人学历要求,工作单位要求,和其他要求这三方面是否完美达标。
option 1.海归博士
博士不论毕业院校,回国皆可落户
option 2.海归硕士
(A)国内211本科,国外任何正规院校研究生
(B)国内非211本科,国外排名前500研究生
(C)国外正规本科+硕士
(D)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211或国外前500硕士,并且国外学习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
option 3.海归学士
(E)国外排名前500本科,学习时间1年以上
(F)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获得国内外两张学位证书
option 4. 进修访学
(G)国内硕士,并担任访问学者1年以上
(H)国内副高职称以上,并出国进修1年以上
option 5. 其他情况
(I)其他不符合option 2和3的,需要国外学习时间1年以上,并获得国内外两张学位证书
符合option 1- 4的,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以及个税
时间要求: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注意考点:& 连续&)
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
:【 7132元】也就是从4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申请上海落户的海归小伙伴,要按照7132这个新标准执行。
符合option 5的,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以及个税
时间要求:连续1年在同一单位
基数要求: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7132*1.5=【10698】元)
用人单位要求
工作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合同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只有过了试用期后,才可以开始办理
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在上海(即不能在其它省市有缴纳过社保的记录)
回国后累计待业待业不超过2年(***注意关键词& 回国后&)
(*注:答主并未罗列海归来沪创业落户的情况,是因为相信你们这帮爱折腾的,不需要我开小灶也是有能力搞定户口的哈)
15年05月15日 国外毕业典礼
15年06月15日 正式回国入职
15年11月17日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何优雅地在中国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卓米啊的回答)
15年11月25日 办理《学历认证》(如何优雅地在上海办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 卓米啊的回答)
15年12月15日 工作满6个月,开启落户长征
15年12月21日 申请个人社保网上6位密码,并确认社保连续缴满6个月
15年12月24日 上网填写《安置交流登记表》
16年01月12日 HR去人才大厦递交材料,本人办理《同意接受人事档案证明》
16年03月16日 办《房屋租赁备案》(如何优雅地在上海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 如何优雅地 X)
16年04月28日 从HR处拿到红头《批复》《安置户口登记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6年05月05日 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6年06月28日 领取办好的《准予迁入证明》
16年06月29日 办理《调档函》
16年07月01日 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寄档案到上海的接收单位
16年07月26日 去档案接收单位交& 档案保管费&,去人才大厦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拍新身份证照片,派出所交新证20元费用,落社区公共户
16年08月26日 去所在地派出所领新身份证,落上海社区公共户
(*注:答主开始办理落户的时间刚好搭上老政策的末班车,16-20年的新政策在一些环节上会和我办理的流程有所出入,答主会持续更新的哈)
下面来优雅总结一下办理流程中容易遗漏和混淆的知识点:
1 确认自己社保是否连续交满6个月
去就近的社保中心或社区事务中心办理。不需要在窗口排队,直接在一个像ATM机一样的地方即可设置密码。然后到上海社保个人办事平台的 [城保个人缴费]一栏查询是否【应缴】连续满6个月。
2 网上安置交流登记表的填写
16年1月1日起启用新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所有用人单位需重新注册并重新审核资质。
***网上填表的时候最好找个Windows系统的电脑,打开万恶的
【IE浏览器】进行填写。Safari和Chrome都会出现下拉列表显示不了的现象。
3 HR去人才大厦递交材料
【人才大厦】:闸北区梅园路77号4楼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回国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
7月26日起,注册地在【浦东】的企业
可至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另外浦东还有一个办理点是浦东的上海国际金融人才服务中心,
这两个点我预计都会比人才大厦排队的人少。
(* 附上另外几个:上海市人才服务 办理点的地址)
【在线预约】: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留培学通员落户受理预约
【上海人才】:微信公众号预约
* 特别提醒:自1月1日起,留培学通员来沪办理常住户口业务施行全预约制。(也就是交材料之前必须先预约,千万别再傻乎乎地凌晨三四点去排队了!!!)登录预约系统之前,确保您的注册信息已由&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系统&审核通过,并在网上已至少填写并上报一人信息。已审核注册信息每周更新一次,周四晚24:00之前的注册信息需等待周五信息更新之后才能登录预约。
预约放号时间为周五10:00(法定节日除外)。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材料清单(建议能复印的都复印)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材料清单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留培学通员本人须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就是你在公共服务平台-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用IE浏览器填的那个表)
2. 两寸照
3. 学历认证
4. 成绩单
5.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在已经是optional的了 可用学历认证代替】
6. 护照(如果缺出入境章的话,需要去【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开出入境记录)建议去民生路1500号开,那里开出的记录最全。
7. 户口本(***要新!版!户!口!本!【打印日期】要是最近的。刚回国家里蹲的时候记得抽空去换一本新的,不用本人办理,只要是户口本上的人都可以去更新,很快很方便)
8. 身份证
9. 社保证明(可在上海社保个人办事平台打印)
10. 个税证明( 去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打印 )
***社保证明和个税证明都要【最近】的,所以HR要去递材料之前再去打印个税证明比较好,不然可能会因为社保和个税证明材料不是最新的而被要求再补充材料。
***这一步必须公司HR帮你去交,自己去人才大厦递材料不行。但如果你非要请个年假去陪HR,那我也拦不住你。
4 派出所准予迁入证明材料准备
首先,如果你不知道你所属派出所的地址,可以去:
上海公安门户 -> 派出所阳光警务大厅 分片区进行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