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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缩短,配偶随迁,上海居转户激励政策有效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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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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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条件,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沪人社规〔〕43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以下简称居转户)工作,现就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职业资格

  下列人员可以按照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第六条(激励条件)规定的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申请居转户:

  (一)持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附件1),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二)取得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岗位与工种(见附件2)对应的;

  (三)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

年限缩短,配偶随迁,上海居转户激励政策有效期延长!(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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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岗位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具体单位和岗位如下:

  (1)本市远郊地区教育单位(见附件3)中的教学岗位;

  (2)本市远郊地区医疗卫生单位(见附件4)中的医护岗位;

  (3)本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的农业技术推广岗位。

  三、关于配偶落户

  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条件,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关于落户地

  居转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本人无合法落户地址、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落户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看完政策原文,小编给你划重点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工种目录》继续沿用,在目录上的证书可以用于居转户申请,当然另外两个居转户基本条件还是要满足的,就是居住证和社保累计年限达到7年(84个月)。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这条就不多说了,如果你恰好在相关单位工作,又恰好工作满5年了,那恭喜你在激励的范围内。

正常申请居转户人员只能随员自己的孩子,持有高级技师、高级职称、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朋友,申请居转户不但可以随员自己的孩子,还可以随员配偶,一家一起落户上海是不是很赞。需要注意的是相关证书职称最好是在上海工作期间获取,配偶在本市需要稳定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有上海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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