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依据: 1、《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事项名称: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代码:1221)2、《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适用对象
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您可登入“ 上海公安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查看本市夫妻投靠其他类型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或请您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咨询,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根据菜单内容准备材料,材料齐全后提出申请。
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准备流程
&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月中,一些文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口一方,有些文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 。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 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 计生委的证明文件
&5、 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 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你。
&6、 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 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为养老保险的转移做准备
&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 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 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 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2、 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13、 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你,你可以及时补办。
&14、 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 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后面的无须赘述。
&声明: 由于各地政策和各个派出所的要求可能不一,所以以上流程仅供参考。以上海市户籍当地派出所的要求为准。
&以上就是申办夫妻投靠落户的基本流程和申请材料详解,虽然夫妻投靠所需时间比较长,但很靠谱!基本满足条件就可以落户,所以也不失为一种落户上海的好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