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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条件报哪里上海户口后 人才怎么领取户口

落户动态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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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满足人才落户的方式在当地办理了落户手续的话,办理的过程还是比较短的,一般情况下,,办理好之后直接在派出所领取就可以了。申办条件

上海人才落户后如何领取户口本
在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会想在一个地方进行落户,那么如果我们在上海进行人才落户之后应该怎样领取户口本?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进行人才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人才落户后如何领取户口本
办理好了之后直接到派出所领取。
上海人才引进、学历入户条件
学历方面:
第一种: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解读: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可以,但是像专升本啊、成教啊、函授啊都不行。
2、应届生往届生都可以,但是有年龄限制,45岁,上海户口申请条件←点此处浏览规定,具有大专学历就能落户。
3、这项政策只有非上海户籍的人才能享受,不管你是金堂彭州还是锦江金牛都不能享受毕业证落户政策,上海人才引进←点这儿三个月左右就帮你拿到户口。
第二种:
专科:
1,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点这儿查看申报条件和所准备的资料.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2.已在上海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市、区属国有企业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2.已在上海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市、区属国有企业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
第三种:应届生
在上海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户籍仍在学校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单位在中心城区:大专学历;
2.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大专、中专学历。
3.连续三个月社保
技能/职称方面:
第一种:技能人才落户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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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条件报哪里上海户口后 人才怎么领取户口(图1)


第二种:职称落户
1、职称划分: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
在郊区(市)县具有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
2、年龄及工作要求
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先落户后择业)。
3、连续三个月社保
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满足人才落户的方式在当地办理了落户手续的话,办理的过程还是比较短的,一般情况下,,办理好之后直接在派出所领取就可以了。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 范围。
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二)《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六)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七)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九)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十)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十一)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十二)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 的,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受理对于申办材料齐全的,经办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引进特殊人才的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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