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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动态
  •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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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申办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

一、申办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4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受理工作启动后一个月内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在学习成绩、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标准:

⑴学习成绩基本要求: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⑵外语能力要求: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

⑶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获得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 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 二级&。毕业研究生及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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