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是的应届生,在7月找到工作,但是没有条件在上海买房,没有房子,只能在上海租房,办理户口落户需房东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去相关部门备案,这条遭到房东拒绝,不愿意配合;a、你们是知道的上海人对户口、房子及其敏感,不愿意合作,怕有后遗症,惹麻烦。B、怕备案会交税,现在虽然有税收的规定,但没有严密的制度管理控制这块,大多房东是漏税的。上述原因造成房东拒绝向我们提供出租房,这是第一落户的障碍。
根据上海户口打分政策批复的落户人才之一,根据上海市新的社区公共户的落户办法,在实施户口落户的办理中,难度很大,没办法操作,具体原因:如果我们租赁酒店式公寓,房东愿意配合的话,社区又说不符合条件,我们的户口不是落户在这间房子里的,是落户所在的社区,为何不可以?按规定这类房子不可以租。不合理。和亲戚商量落户在亲戚的社区,政府还要不定期查房,结果遭到拒绝。
&&&这些原因造成我们租不到房子,不能尽快落户,新政策没有可操作性,相关政策制定是否通过基层调研,还是光拍拍脑袋决定的,既然是政府通过打分批复的户口,就该方便落户,这也有利于上海的繁荣发展,上海这种新政策让人无语,还好通过朋友知道,培学通可以帮助我们。和他们合作之后,他们顺利的帮我解决了问题。

& 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准备工作要求
(一)完成& 社区公共户&设立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人才类& 集体户&不再新增落户人员。对于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处落户的人员,统一落实际居住地& 社区公共户&,纳入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及区、县人口办应积极争取本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支持,督促尚未设立& 社区公共户&的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在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社区公共户&设立工作。& 社区公共户&地址应选定实体地址,可在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用房或居(村)委办公用房确定& 社区公共户&地址。
(二)建立健全& 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制度规范。2014年1月1日起,凡在本市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拟落户& 社区公共户&的人员,由市人保、教委、民政等部门开展进沪条件审核,公安机关加强对落户& 社区公共户&人员的落户审批工作。市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要结合现有落户审批管理规定,制订下发& 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的规范性文件,并做好与本市人保、教委、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
(三)做好户口审批岗位民警增配和培训等准备工作。2014年1月1日起,拟落户& 社区公共户&人员将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分(县)局、市局审批。据测算,本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将在原有5-6万份材料的基础上每年新增约3万份材料的受理、审批工作。为此,市局人口办和各分(县)局要在现有户口审批岗位民警的基础上,视情增配若干民警,并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