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几个老伙计聊天,发现大家都在操心同一件事——孩子在城里落户了,老家的房子以后还能不能继承?
宅基地又该怎么算?
这事儿确实挺让人纠结的,毕竟那是祖祖辈辈住的地方,谁都不想断了这份念想。
其实咱们得先理清楚宅基地和房子的关系。
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公共财产”,就像村里的池塘、晒谷场一样,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
但房子不一样,那是自己一砖一瓦盖起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和城里买的商品房一样,是能合法继承的。
所以啊,就算孩子户口迁到城里了,父母留下的房子还是能继承的。
但有个关键——房子在,宅基地的使用权就能跟着“搭个便车”;要是房子塌了、成危房不能住了,村集体就得把宅基地收回去。
这就像咱们买了个带院子的老房子,院子是公家的,但房子是自己的,只要房子没倒,院子就能接着用;房子没了,院子自然得还回去。
那能不能翻修房子呢?
这可得注意了。
户口不在村里的话,虽然能住着老房子,但翻修、重建是不行的。
为啥?
因为翻修得动宅基地,可宅基地的使用权只给村里的人。
要是硬着头皮翻修,可能就会被认定违规。
所以啊,给各位提个醒:要是想让老房子多“撑”几年,最好趁父母还在的时候,把房子加固加固、修修补补,别等老人走了再后悔。
其实这政策也算合理。
宅基地本来就是给村里人造房子住的福利,不能让它变成“城里人的财产”。但咱们的老房子是一辈子的心血,政策也没断了这条路——只要房子在,就能一直住着,权当是给乡愁留个“落脚地”。
现在想想,咱们这代人,好多都经历过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
老家的房子,不只是几间砖瓦房,更是记忆里的炊烟、门口的老槐树、妈妈熬的热粥。
政策虽有限制,但至少给了咱们保留这份记忆的机会。
有空多回去看看,给老房子通通风、修修漏,比啥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