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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温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申请所需要材料》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资讯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往年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温州开始实施《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区户口迁移管理的意见》,放宽六类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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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温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申请所需要材料》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资讯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往年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温州开始实施《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区户口迁移管理的意见》,放宽六类引进人才 等人群落户温州市区的条件,与此同时,温州还调整了购房迁移和投靠迁移政策。
在购房迁移政策调整方面,温州市规定,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产权房屋,其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发票)的房屋产权人,其本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老年父母,可申请在市区落户。
在投靠迁移政策调整方面,温州市委、市政府明确,今后,市区户口人员在市区具备居住条件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退休或已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可以申请将户口投靠迁入市区;市区退休或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身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1名子女户口迁入市区。
据悉,温州市今后在户口办理环节中将进一步简化手续,实现“一次告知、本级负责、窗口即办、实时监督”。对引进人才 、投资纳税大户、特殊贡献人员在市区的落户手续,由区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直接统一受理办结;国家、省级“千人计划”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恢复户口,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直接统一受理报批。
市委人才办相关人士称,温州市此次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可吸引高层次人才、有突出贡献人员和投资纳税大户企业等相关人员在市区落户,推进人才集聚,优化城市管理和民生建设,有效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从而促进温州市经济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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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培养重点和支持政策
(一)重点引进培养人才及团队分类界定
符合时尚产业、信息经济、“五一○产业培育提升工程”发展要求,在电气、鞋业、服装、汽摩配、泵阀五大支柱产业和网络经济、旅游休闲、现代物流、激光与光电、临港石化、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材料、文化创意、生命健康十大新兴产业以及金融、现代农业等领域,培养引进学术造诣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领军型人才和团队。重点引进培养的人才主要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具体分类目录附后)。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在温州创业,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
(二)支持政策
1.加大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奖励资助力度。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引进培养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A类人才,给予不少于1200万元的奖励资助,B、C、D、E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资助,奖励资助包括个人奖励、住房补贴和创新创业科技项目资助等。A、B、C、D、E类人才领衔的团队也可申请领军型团队项目资助,就高予以资助。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5——50万元的资助。
2.加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奖励资助力度。着眼高、精、尖、缺,面向全球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对产业发展有较大影响和效益的团队,给予200——100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助;引进国际领先技术水平、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效益的团队,给予1000——300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助;对顶尖团队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的科技项目资助。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在首个资助期内,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
3.加快引进培养急需紧缺的人才智力项目。深入实施“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对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海外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的企业,给予10——30万元的资助,聘用时间3年以上,视情再给予资助;对引进的市级重点国外智力项目给予5万元资助。完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政策,被评定为中华技能大奖、钱江技能大奖、瓯江技能大奖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被评定为省“首席技师”、市“首席技师”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3万元资助。加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新生代企业家的培养提升。
4.发挥企事业单位引才育才主体作用。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大引才力度。对引进A、B、C、D类人才的企事业单位,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赴国外招才引智活动,补贴参团民营企业代表交通费的50%,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赴国内招才引智活动,补贴一定费用。制定企业人才贡献积分制办法,根据企业税收、亩产、科技等贡献情况,在人才租赁住房补贴、人才公寓、人才子女入学方面给企业提供相对应的政策优惠。开展重才爱才工作创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引才育才良好环境。
5.加强人才住房保障。落实人才住房政策,对A类人才奖励一套住房,对B、C、D类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专项购房优惠或购房补贴,对省级以上技能大奖获得者、在民营企业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4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E类人才和新就业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分别提供900元/月、45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A、B、C、D、E类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给予一定的租金优惠。
6.优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妥善解决人才居留落户问题,按政策规定为人才优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多次往返签证等手续,办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手续。帮助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的,A、B、C、D类人才子女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先照顾入学;E类人才子女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就学。B、C类人才定期安排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活动,在卫生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A类人才参照市级医疗保健对象落实相关医疗保健待遇。完善党政领导直接联系人才制度。
引才对象更明确人才分5个层次,专才偏才同纳入政策保障
“人才新政十条”打破了原有按行业划分人才的模式,引才对象更为明确,将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士,按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分为5个类型: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A、B、C、D、E类人才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为更加突出“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特色,新政更以贡献论人才,规定对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具体指对温州产业发展、技术创新贡献突出、作用明显,在专业领域影响力大的,但是没有入选重点人才工程或重点人才称号,或没有相应的学历、职称的人才,经市招才局会同有关部门、专家认定后,可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奖励资助更给力A类人才奖励不少于1200万,团队最高1亿元
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新政十条”的资助资金也是相当给力,特别是对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奖励资助力度更是史上空前。
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引进培养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A类人才,给予不少于1200万元的奖励资助,B、C、D、E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资助,奖励资助包括个人奖励、住房补贴和创新创业科技项目资助等。A、B、C、D、E类人才领衔的团队也可申请领军型团队项目资助,就高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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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落户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有许多有梦想的年轻人在家乡以外的地方进行打拼,他们也会有一小部分人能够得到相应的提升并且选择在适当的地区进行落户安家的行为,那么在我国的相关法律当中,是否有提及到成都市落户的话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以下便是小编为您精心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市落户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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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 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租房入户 (仅针对本市农民 )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