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申请积分落户换了单位怎么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怎么算?自由住所居住月数怎么算?学历、学位证毕业时间算哪一年?在积分落户的过程中,遇到需要计算的指标分值项目时,因为对政策不熟悉,导致很多人算出来的结果与官方计算器结果不一,那么对于这些特别容易混淆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整理,并分享给大家。
问:积分落户的过程中换单位了怎么办?
答:本市积分落户申报以申请人所在单位(即社保缴纳单位)为主体进行,申请人完成关联后又更换了工作单位的,需及时由现单位向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说明。本年度内,可继续通过已关联的原单位完成申报。
问:如何判定“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指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实际缴费记录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问:自有住所的“居住月数&如何计算?
答:在线申报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居住起止时间和实际取得房产证时间综合计算得出合法稳定住所的居住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当“居住月数&多于合法稳定就业年限时,以申请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计算,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积分。
问:学历、学位的毕业时间是怎么算?
答:取得学历及学位的,毕业时间以学历的教育部备案“毕业日期&为准计分;只取得学历的,毕业时间以学历的教育部备案“毕业日期&为准计分;只取得学位的,毕业时间以学位的教育部备案“获学位日期&为准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