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说明:北京市积分落户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北京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子女在18周岁以内的,可以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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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不再生育的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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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现只有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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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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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判决或调解给原配偶抚养,一方未育,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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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或丧偶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再婚的
- 6
- 再婚夫妻的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决、调解给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 7
- 婚后5年未育,按法定手续收养一个孩子的
办理材料
- 申请书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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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居民提交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国外居民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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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原件
港澳台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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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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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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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婚育情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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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或港澳台一方居民本人签名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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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人到女方(一方为国外或港澳台居民的在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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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上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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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到女方(或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下(镇)人口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盖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条一款
2、《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京人口发[2005]1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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