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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住房加分规则详解

北京落户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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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积分落户房产加分规则是怎样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网在本文详细解读北京积分落户住房加分和职住加分具体细则,快来看看你符合不符合加分规定。

  【导读】北京积分落户房产加分规则是怎样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网在本文详细解读北京积分落户住房加分和职住加分具体细则,快来看看你符合不符合加分规定。

  北京积分落户住房加分

  北京市积分落户加分指标中住房加分规则要清楚,先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自己买的。如果是租的,每年是0.5分,如果是买的,每年1分。积分续办 undefined

  住房加分是按照社保年限来计算的,比如:自己买的房子住了9年,社保8年,则住所按照自住8年,8分来计算。另外,还有这些需要知晓:

  (1)房子用途必须是住宅才行,商住房不行;

  (2)时间是按照房本上的拿房时间来计算的;

  (3)配偶名下有房也可以算分数,但必须是婚姻存续期间;

  (4)租房需要备案,2023年7月之前无需备案,2023年8月后需要备案才算分;

  (5)已售出的住房也算自主分,可以去房管局查询开证明即可。

  北京积分落户职住加分

  另外,北京积分落户加分指标中还有职住加分项,具体规定如下:

  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累计12个月按满1年确定积分,不足12个月不积分,最高加12分。

  就业地以申请人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行政区域判断,在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视为就业地在城六区。

  居住地以申请人自有住所所在行政区域判断,申请人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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