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于4月19日(周二)下午14:30,在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有关情况,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回答关于户籍改革问题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指出,就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目前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还有几个地方还没有出,所以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的地方都能够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
徐林还表示,持有户籍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在公共服务上有什么差别,一般来说持有一个地方的户籍,那就和原来的户籍人口享受完全一样的公共服务待遇,对没有户籍的那部分人,持有居住证的人强调的只是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每个地方差距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差距大一些,有的地方可能差距很小。总的想法是随着居民在一个地方持有居住证的时间越长,所享受的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户籍人口的水平差距要逐步缩小,这是一种制度上的安排。通过这样的安排,也许到了某个时段之后,居住证和户籍制度之间就没有什么差别,那时候中国的户籍制度就最终可以让位于居住证制度,这是制度上的设想。去年10月,12345政务热线接到了来自市民孙先生的求助电话。原来孙先生在办理房屋销户手续过程中遇到困难,递交的申请材料被退,根据规定他又无法补全需要的材料。这项正常办理的销户手续怎么就办不下去了,难道是另有隐情?
这事情要追溯到19年前,在1997年,孙老受朋友委托将三个陌生人的户口落在了自己新模范马路的一处房产内,本想着是帮朋友一个小忙,没料到竟埋下了一个隐患。这一晃快20年过去了,初已年过80岁的孙老忽然意识到,如果自己故去,房产上的这三个根本不认识的陌生人户口将给子女处理房屋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他通过朋友联系上了三个人中的一个:姜某。带着姜某手写的情况说明及本人证件,孙老来到户籍所在地的中央门派出所,以清理重户为名,提出户口注销申请。经民警仔细查证核实,孙老先生的房产户头上一共有三人,分别是母亲姜某、儿子焦某及一个女儿焦某某。按照规定,户口注销需要本人带证件前来办理,而孙老只携带了他本人的证件,以及姜某手写的重户情况说明复印件,这完全不符合严谨的户籍办理规定。在收到材料审核后,民警还发现了另外一个关键问题。
陌生户口究竟来自何方
根据孙先生提供的情况,此时的姜某、焦某均已在上海落户并居住,结合姜某手写的情况说明,以及公安户籍平台的数据,民警发现不仅姜某与其子焦某现在的身份证号码与在南京户口上的身份证号不一致,同时姜某还称自己根本没有焦某某这个女儿,要求民警直接将三人户口注销。为什么明明在南京落了户,一转头姜某等人又有了上海户口?为什么登记为一家人的母女,现在又不承认?事情越发扑朔迷离。经过再次调查民警得知,原来姜某为了从新疆迁回内陆,在户籍信息未曾联网完善的19年前,办理了两份户口迁移证,一份往南京,一份往上海,其后姜某也并未到南京住过一天。而由于孙先生的疏忽大意,在几次全国人口普查中,他均没有提出销户的问题,导致此事一拖再拖,如今南京档案中的姜某及焦某的黑白照片早已无法与现在上海档案中的彩色近照进行辨认比对。在当事人不愿来现场配合、户籍材料不充分、事实未查清的情况下,轻易注销一个人的户口是绝对无法办理的。为了能够妥善处理老人家的难题,户籍民警绞尽脑汁。
另辟蹊径解决长期难题
在双方通过12345热线多次沟通后,鼓楼分局中央门派出所与分局人口大队多次讨论后决定兵分两路,积极协助老人完善材料。一路前往上海,与姜某、焦某见面谈话了解19年前迁户的真实情况;另一路发函至新疆拜城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向新疆方面求证当时的户口迁移情况。去上海的民警已经做好材料返回南京后,由于时间、距离所限,新疆那边却迟迟不见回函。在苦等无望后,徐婧警官提出了一个建议,她认为可以为孙老先生房屋内的三人户口办理社区托管,留待今后对其户口迁移轨迹进一步核实。当手续办完的那一刻,一直压在孙老心口的大石总算落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