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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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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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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首页 > 就业频道 > 就业动态 2014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201407月04日 09:01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

2014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措施


  2014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措施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础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 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造就单位(名单见附件1) 15分



  其它& 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造就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造就单位(名单见附件2)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造就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程度



  (外语程度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造就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盘算机程度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盘算机高级程度或免予此项请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



  文科类专业盘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程度 7分



  理科类专业盘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程度 6分



  文科类专业盘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程度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干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 三好学生&、& 优良学生&、& 优良学生干部&、& 优良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比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比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比赛、全国大学生& 寻衅杯&赛、全国大学生& 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比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处所赛区)获奖)



  = 1 \* GB2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 2 \* GB2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处所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1.以上嘉奖表扬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嘉奖表扬;2.同类嘉奖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比赛类嘉奖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拥有创造专利证书(在授权证书正本上须为创造人并供给经学校(或研究生造就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领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 5分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打算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措施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 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打算服务期满按相干政策履行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础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动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 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导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导、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颁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态良好)



  = 1 \* GB2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赞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赞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



  = 2 \* GB2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负法定代表人 5分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础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干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4年为72分。



  附件:1.&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 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造就单位名单



  2.其它& 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造就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造就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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