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常见问题

上海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所需材料

常见问题
  • 2023-08-20
  • 浏览

摘要:1、已经落户在上海其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需要迁出,暂无户口和档案挂靠地方; 2、已经落户在上海的单位集体户口,因离职需要办理户口和档案迁出的,无户口和档案接收地。 服务优势:如档案和户口挂靠在我中心集团户口,免费提供如下人事相关服务: (一)档案保

1、已经落户在上海其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需要迁出,暂无户口和档案挂靠地方;
2、已经落户在上海的单位集体户口,因离职需要办理户口和档案迁出的,无户口和档案接收地。
服务优势:如档案和户口挂靠在我中心集团户口,免费提供如下人事相关服务:
(一)档案保管有关服务
1、提供档案接收、验收、保存、转递服务;
2、代办劳动手册、招工录用及退工手续;
3、办理各类证明,包括亲属证明、经历证明、未刑证明、存档证明、各类公证、政审等;
4、提供各类档案材料的归档服务;
5、提供各类档案材料的查询、复印服务。
(二)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1、代办集体户口申报、迁出手续;
2、代办结婚、购房、购车、社保卡、护照、签证等所需的户籍证明或复印《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若有需要可提供挂号邮寄服务;
3、代办申办公安局未刑证明,若有需要可提供挂号邮寄服务;
4、代办身份证遗失挂失单,受理临时身份证、普通身份证申办、领取业务;
5、代办兵役证明;
6、代办孕妇联系卡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
7、代办符合申报条件的新生儿户口申报、迁出手续;
8、代办各类户籍材料的查询、复印;
9、代办各类其他业务,包括申请更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户籍信息及户籍材料遗失补办等;
11、提供办理社会保障卡有关的告知及所需材料;
12、代办父母投靠子女所需的审批材料和户籍材料。
办理流程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
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
上海市各区派出所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居民户口簿》工本费10元/证。

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