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这项涉及5500余万专业技术人才的制度进行重大改革。该《意见》不仅提出要克服职称评定& 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还明确提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据了解,《意见》出台前,全国至少已有北京、广东、河南、山东4省份取消了职称外语考试的硬性要求。那么《意见》出台后,四川省是否也将进行政策调整,取消职称英语考试呢?对此,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近期已对外公布了《四川省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但职称外语考试并未安排在这份工作计划中。
未安排职称英语考试
具体相关政策尚未出台
在成都一家国企工作的卢琴去年职称英语考试未考过,中级职称未评上。今年她再度备考,但直到现在,仍未等到官方发出的考试通知。当她在新闻中得知中央出台职称制度改革新政,& 对职称外语不再统一要求&,于是心想,四川省的职称英语会不会已取消不考了呢?
记者查阅得知,四川省和的职称英语考试,均是从前一年的12月开始报名,当年3月下旬考试。但记者从四川人事考试网了解到,度的四川职称英语考试,到目前尚未发出过报名通知。记者查看12月份出炉的《四川省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其中已没有职称外语考试的安排。& 取消职称外语考试是中央已经定下的方向,四川省也将针对中央出台的《意见》,在近期制定相应的落实政策&,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但具体落实政策目前还未出台,所以还无法明确具体如何实施。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职称外语考试的取消已是大趋势,但四川省具体执行方式,要等落实细则出炉才有定论。
四川省的职称外语考试
早就不再& 一刀切&
记者了解到,其实从2005年开始,四川省的职称外语考试就不再& 一刀切&。2005年四川省出台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就曾明确,对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外语水平要求较高的系列和岗位,其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语要求,要与所在岗位及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外语要求上,没有较高和特殊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可暂不作外语要求或适当降低外语要求等。例如晋升高教、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等,就需要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如在县(区)的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边远山区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水产等工作的人员,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就对外语暂不作要求。
昨日,记者在多家职称英语培训网校的招生页面上看到,仍有职称英语培训网校在招生授课,并纷纷挂出& 职称英语考试&时间预计和倒计时。但记者咨询新东方英语在线客服,对方建议记者先明确当地报考政策,& 因为多地今年已取消了职称英语考试,建议明确了再报名&。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一、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北京市各级机关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一)一般职位。一般职位分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三个层次。
1、报考市级机关一般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10分;
2、报考区级机关一般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5分;
3、报考乡镇街道等基层一般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0分。
在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中,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乡镇街道以及房山区乡镇等基层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55分,且总分满95分。
(二)面向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此两类职位分为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三个层次。
1、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5分;
2、报考区级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0分;
3、报考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55分,且总分满95分。
(三)选调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10分。
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及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将于1月11日-1月13日进行。
(一)招考职位条件资格复审
《北京市各级机关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或详见招录机关网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3、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 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对于8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4、报考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报考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 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6、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获得相当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二)注意事项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 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对于8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4、报考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报考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 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6、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获得相当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二)注意事项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二)调剂报名的原则和条件
1、已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2、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3、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达到拟调剂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5、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在参加调剂时,只能申请公务员调剂职位;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在参加调剂时,只能申请选调生调剂职位。
(三)调剂报名和资格审查
调剂职位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于1月18日9:00至1月19日17:00进行。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1月17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载明调剂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以及报名携带材料等内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持《北京市各级机关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现场调剂报名。
(四)确定调剂人选名单
调剂报名结束后,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名单。调剂人选名单将于1月2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及注意事项
面试将于2月15日至2月19日进行,面试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好干部的标准,由各招录机关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体检和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中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各招录机关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考生报考前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