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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在沈购房可凭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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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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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沈阳市公安局召开优化户口审批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为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沈阳网、沈报融媒讯(记者崔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优化户口审批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为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和“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日前,沈阳市公安局对部分户口审批事项进行“瘦身”,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核要件,最大限度服务群众、方便群众。



  下放审批权限方面



  (一)将下列6项户口的审批权限由市局审批调整至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市)局审批:



  1、技校学生毕业落户;



  2、在我市以专利、科研成果作价投资入股人员落户;



  3、外埠居民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使用市区劳动力30人以上落户;



  4、外埠居民投资社会公益事业落户;



  5、委托经营、租赁我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人员纳税落户;



  6、科技特殊贡献等人员落户。调整后的变化:由原来市局1个窗口受理扩展为由全市221个派出所窗口受理,更加方便群众。



  (二)将下列3项户口的审批权限由市局审批调整至直接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批:



  1、博士后入站、出站落户(即办);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人员落户;



  3、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落户;调整后的变化:由原来市局1个窗口受理扩展为由全市221个派出所窗口受理,3项户口审批时限合计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4个工作日,其中有1项即办,更加方便快捷。



  (三)将下列16项户口的审批权限由分、县(市)局审批调整至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批(1-5项农村地区除外、仍需报分局审批):



  1、外埠居民购房落户(即办);



  2、投配偶落户(即办);



  3、父母投子女落户(即办);



  4、子女投父母落户(即办);



  5、婚内往年出生落户(未超过5周岁)(即办);



  6、添加、删除曾用名;



  7、16至18周岁变更姓名;



  8、变更更正民族(持民委证明);



  9、军转落户;



  10、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



  11、运动员退役落户(即办);



  12、经侨办批准的归国华侨落户;



  13、双军人子女出生落户祖父母外祖父母(即办);



  14、双军人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即办);



  15、持本市《收养登记证》迁移户口的(即办);



  16、持外埠《收养登记证》收养落户(即办)。调整后的变化:16项户口审批时限合计由原来的220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12个工作日,其中有10项即办,大幅节省了群众办理户口时间。



  缩短审批时限方面



  (一)需要报市局审批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派出所4个工作日、分局3个工作日、市局3个工作日;



  (二)需要报分、县(市)局审批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派出所3个工作日、分局2个工作日;



  (三)派出所审批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不需要核实、审批签字的当场办结。调整后的变化:通过对审批时限的统一规范,解决了目前同级审批不同类别的户口审批时限不一致的问题,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



  减少审核要件方面



  (一)购房落户且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凭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办理落户。调整后的变化:外地居民购房落户平均提前1年以上,提早享受沈阳市民在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以去年购房落户3万余人为例,除去购买现房、二手房的,至少有1万余人因未领取不动产权证又着急落户,而多次往返房产局或派出所进行咨询。按每人平均往返3次、每次耗时1小时、交通费用50元计算,每年为群众节省时间3万余小时,节省交通费用150余万元。



  (二)国外出生子女落户省去中国使领馆对出生证明的认证,孩子出生时父母在境外的合法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调整后的变化:群众无需因出生证明未认证而再次往返出生地国家去做认证。(三)下列6项户口办理事项不再要求社区民警调查落户人是否实地居住:



  1、分房、买房等凭合法房屋手续落户(即办);



  2、外埠居民投靠配偶落户(即办);



  3、外埠居民投靠子女落户(即办);



  4、外埠居民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即办);



  5、本市同等地区之间,投靠亲友以及其他有正当理由迁移落户(即办);



  6、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调整后的变化:6项户口审批时限合计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2个工作日,其中有5项即办,大幅节省了群众办理户口时间。(四)户口簿、身份证同时提供改为户口簿或身份证之一(随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调整后的变化:群众无需再跑第二次,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降低了经济成本。以市内迁移为例,每年平均有10万次的市内迁移,按每10次出现1次群众因户口簿和身份证未同时携带而往返一次取证件,平均耗时1小时、交通费用10元计算,仅市内迁移一项每年为群众节省时间1万余小时,节省交通费用10余万元。



  另据了解,目前缩短审批时限、落户条件前置或减少审核材料已正式实施,下放审批权限需对现有的人口管理系统进行改造,现已将“外埠居民购房落户”“投配偶落户”“父母投子女落户”“子女投父母落户”“16至18周岁变更姓名”与群众生活最为密切的5项户口审批项目下放至派出所直接受理审批,其余户口审批权限将于近期陆续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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