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
留培学通员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可申请延期注销;对于申请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1、留培学通员和申请单位出具的“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各一份;
2、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其它证明(原单位已注销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3、申请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函(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与申请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
6、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7、《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居住地址变更
1、留培学通员和申请单位出具的“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居住地址变更申请”各一份;
2、现居住地的购房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一份(其它相关证明包括租房合同或留培学通员所在居住地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4、《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护照号码变更
1、留培学通员和申请单位出具的“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护照号码变更申请”各一份;
2、原护照和新护照(或身份证);
3、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4、《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国籍变更
1、留培学通员和申请单位出具的“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国籍变更申请”各一份;
2、原中国护照和现外国护照或其它相关证明;
3、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4、《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随带人员变更
1、留培学通员和申请单位出具的“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随带人员变更申请”各一份;
2、随带人员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双方的结婚证;
4、子女出生证明(国内出生子女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明);
5、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6、《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补办
1、留培学通员和申请单位出具的“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补办申请”各一份(注明补办原因,单位签署补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3、留培学通员的与“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内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注销
留培学通员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
管理部门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