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人才引进

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新办

人才引进
  • 2023-09-23
  • 浏览

摘要:(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出国前已获得博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申办材料

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新办

1、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办理<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的申请》,需说明单位主营业务以及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业绩表现;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

3、中级职称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

4、中国护照和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出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护照已过期的,应提供户口卡);已加入外籍的,应提供外国有效护照,其中加入外籍且更名的留培学通员,还需提供更名证明;

5、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含成绩单)(在国外进行研究型学习的博士、博士后,如没有成绩单可不提供,个人写情况说明);属于进修人员的,应出具国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国外进修证明;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进修)的,应出具国内博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博士后研究(进修)证明;中国国籍的留培学通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留培学通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留培学通员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准许出租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8、地税部门出具的由申请单位为留培学通员代扣代缴的自申请之日起近三个月的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申请单位需在个税缴纳证明上注明“本人连续缴纳情况属实”字样,由申请单位法人签字,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留培学通员缴纳社会保险至申请之日的证明(外籍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10、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11、《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审批表》一式三份,在“申请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12、留培学通员的与“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内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13、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培学通员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和子女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2)双方的结婚证;

(3)子女出生证明(国内出生子女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明)。

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续签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

2、留培学通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地税部门出具的持证期间留培学通员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代扣代缴单位需在个税缴纳证明上注明“本人连续缴纳情况属实”字样,由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护照、身份证;

5、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材料诚信声明;

6、《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

7、《北京市(留培学通员)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申请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