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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下发了文件对我国北京通州的积分落户进行了新的规定,接下来通州市将实施这个政策,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户籍制度改革被称为硬骨头,特别对于特大城市而言,更是难上加难。但是,再难也不能回避,也不能迟缓。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像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一方面应该控制人口规模,另一方面也应该满足常住外来人口的落户诉求。
据悉,北京目前共有818.7万常住外来人口,其中很多人在京工作多年,结婚生子,实现人生价值的同时也为北京发展洒下了汗水与心血,他们有意愿融入北京,也有权利成为新北京人。融入北京、成为新北京人,未必可一步到位,但可逐渐实现,积分入户已被证明为最佳的融入方式。按照专家的说法,积分落户最重要的是给予818.7万外来常住人口一个社会融入的机会、一个成为北京人的“出口”。新制度能给出一种公平、透明的制度设计,而不是纯靠单位给指标,这是创新。
北京选择通州为试点地区,有其缘由。据悉,通州区是北京城市副中心,全域面积906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132.6万人,户籍人口6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3.9%。根据相关方案,将实现9万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还将设立规模为200亿元的通州新型城镇化政府引导基金。很显然,通州一旦试点成熟,不仅可为北京,还可为国内其他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提供经验。
通州试点的一大显著特点是,外来人口租房也可积分。这就为那些未在通州买房的人,提供了可入户的可能。更准确的说法是,积分入户有几项硬指标,比如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等,这对那些常住外来人口并非难题。一旦符合相关指标,并达到一定分值,落户通州不再是梦。
根据其他地方的经验教训,积分入户应避免两种现象。其一,门槛不宜过高,如果高不可攀,外来人口始终跨不过去,或仅有极其少数的外来人口如愿,积分入户就失去意义,甚至沦为华而不实的幌子;其二,一旦落户就应该真正享受市民待遇。换言之,享受的公共服务数量与质量与当地户籍人口一模一样,否则积分入户的意义也大打折扣。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的通知,各试点单位将于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将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换言之,包括通州在内的试点单位必须更有危机感、使命感。户籍制度改革不能空转,或者凝滞,该到了蹄疾步稳的时候了。积分入户的现实意义,堪称打通户籍制度改革的关节点。惟愿这项改革发挥效力,积累经验,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更强劲的动力。如果此举被证实符合实际,呼应民众意愿,户籍制度改革无疑更可期。
北京通州积分入户条基本条件:
1,持有《北京居住证》满10年以上.
2,在本区有住房或者租房满8年以上;
3,985工程或者中科院系统研究所毕业硕士(脱产)毕业;
4,持有《北京居住证》期间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0年以上;
5,国家中级职称以上;
6,无刑事前科;
北京积分入户附加分:
1,学历博士以上
2,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成绩证明
3,外语水平
4,计算机水平
5,个人所得税连续10年超过社会平均纳税水平50%以上;
6,直属亲属为本区户口的;
7,在职单位满足本区加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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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
&&&&&&& 前段时间北京政府法制办官网通过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那么北京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5.无违法犯罪记录。
10项指标攒积分,落户要看分数线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合法租赁住所;用人单位提供的拥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房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房屋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9分,大学本科15分,硕士27分,博士39分。学历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全日制最高学历为准,不累加。获得多个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其最高学历得分基础上,每多获得1个硕士学位,加3分;每多获得1个博士学位,加6分。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2分,最高减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4分,最高减12分。
(五)疏解行业就业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区域性专业市场、一般制造业、《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就业的申请人,就业每满1年减6分。就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六)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具体奖项认定标准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七)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及分值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5分。需为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八)纳税指标及分值
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加6分:平均每年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平均每年纳税15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三种情况积分不累加。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九)信用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作为其法人代表或户主的申请人,每条记录减12分。
(十)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申请人,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数线,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对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统一由用人单位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在实施细则中明确。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