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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落户政策及内容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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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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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上海引进人才户口办理条件和落户流程及申请材料。异地求职者申请本地户口的一般采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上海引进人才户口办理条件和落户流程及申请材料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

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上海引进人才 户口办理条件和落户流程及申请材料。异地求职者申请本地户口的一般采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上海引进人才 户口办理条件和落户流程及申请材料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 上海引进人才 户口办理条件和落户流程及申请材料是怎样的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落户材料: (注:凡符合第1款规定申请调沪的已婚人员,必须夫妻双方均符合该款规定,办理调动时其子女可随迁进沪;按第2、3、4、5款规定申请进沪的已婚人员,办理调动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进沪。)上海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1、引进单位的申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执照、验资报告、法人登记代码证,事业单位引进应由主管局出具申请函(一式四份)。 2、《引进人才 登记表》。 3、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户口迁入地同意迁入的证明。 6、引进人员及随迁(随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 7、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出的商调函(西部地区需由地级人事部门发函)。 8、体检表、结婚证书、未婚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需要申报的相关材料上海市关于人才引进应该如何申请呢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华律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指导。上海市现已发布落户上海积分细则,积分满120分可落户上海。\n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n\n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n\n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基础指标及分值\n\n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n\n(一)年龄\n\n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n\n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n\n(二)教育背景\n\n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n\n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n\n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n\n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n\n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n\n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n\n(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n\n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n\n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n\n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n\n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n\n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n\n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n\n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n\n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n\n(四)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n\n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n\n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n\n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加分指标及分值\n\n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n\n(一)紧缺急需专业\n\n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n\n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n\n(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n\n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n\n(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n\n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n\n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n\n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n\n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n\n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n\n(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n\n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n\n(五)远郊重点区域\n\n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n\n(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n\n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n\n(七)表彰奖励\n\n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n\n1.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n\n2.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n\n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n\n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n\n(八)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n\n持证人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n\n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减分指标及分值\n\n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n\n(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n\n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n\n(二)行政拘留记录\n\n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n\n(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n\n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n\n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n\n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上海人才落户政策及内容分解(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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