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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拟增牌照驾驶员户籍条件 上海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三个文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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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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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约车拟增牌照驾驶员户籍条件 上海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公示


  《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行意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和《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行意见》等三个文件,10月8日起至10月21日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市交通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国家政策领导下,此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联合上海实际,以保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为前提,以& 改革创新、兼顾兼顾、依法规范、乘客为本&为基础原则,推动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着力构建包含巡游出租汽车(即传统出租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的多样化、差别化、品德化出行服务系统。



  《发展实行意见》针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定位,对经营权管理制度的完善、经营模式的转变、运价机制的形成、服务质量的考核,上海居住证,以及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规范发展等提出了相干目标措施。



  《若干规定》是在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措施》的基础上,联合本市实际,上海户口,保持& 依法管理、绿色环保、安全运营、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对重要内容进行了细化。其中,关于网约车平台公司,规定了平台公司应是具备线上和线下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未在本市注册的平台公司应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应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



  细化明确网约车车辆资质。在国家规定申请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应当符合7座及以下乘用车、满足运营安全标准、安装相干设施设备、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应用年限8年等规定基础上,本市拟增设网约车应在本市注册登记,达到本市规定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等条件。



  细化明确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国家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法、危险驾驶犯法记载,无吸毒记载,无饮酒后驾驶记载,最近持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载;无暴力犯法记载等。根据本市人口相干政策和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的请求,本市拟增设本市户籍、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产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动、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记载、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动逾期尚未吸收处理的情况等条件。《若干规定》还对网约车事中事后监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此外,为明确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行动,严格区分合乘出行和非法客运,规范合乘出行,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本市制定了《合乘实行意见》,对合乘平台、车辆、驾驶员、注册管理、合乘次数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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