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
国发〔〕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现予印发。
一、依托上海市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上海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实践、实现重点突破、发挥改革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海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要围绕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要加强统筹,指导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试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试点经验和成效的总结评估,尽快推广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重大改革举措。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与上海市的衔接和协调,使本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真正落实落地。
四、本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相应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部分规定的事项,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按程序报批。有关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部署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同推进。
国务院
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要求,支持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重大机遇,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坚持问题导向、企业主体、以人为本、开放合作的原则,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为纽带,在国际和国内创新资源、创新链和产业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制度改革创新三个方面加强统筹结合,突出改革重点,采取新模式,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引向深入,把& 互联网+&、& +互联网&植入更广领域,把科技人员与普通群众、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中小微企业、线上线下的创业创新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形成增长新亮点、发展新优势。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年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在科技金融创新、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国资国企、开放创新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创新改革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改革经验,破解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不顺畅、投融资体制不完善、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不合理、创新人才制度不健全等瓶颈问题,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推动经济增长动力加快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若干国家亟需的基础科研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科技创新投入进一步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R D)经费支出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超过3.7%;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8%左右;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入国际先进高科技园区行列。
通过滚动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前,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R D经费支出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超过3.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0%左右;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经济辐射力,带动长三角区域、长江经济带创新发展,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着力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在服务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科技合作与竞争中发挥枢纽作用,为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更大贡献,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头、走到世界前列。
最终要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为与我国经济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全球创新城市,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科技创新的强劲动力,打造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 重点建设一个大科学设施相对集中、科研环境自由开放、运行机制灵活有效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若干面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成果转化的研发和转化平台,实施一批能填补国内空白、解决国家& 卡脖子&瓶颈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营造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的环境,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一)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国家科学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平台。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助于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水平,强化源头创新能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增强国际科技竞争话语权。
1.打造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
依托张江地区已形成的大科学设施基础,加快上海光源线站工程、蛋白质科学设施、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转化医学等大设施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布局,积极争取超强超短激光、活细胞成像平台、海底长期观测网、国家聚变能源装置等新一批大设施落户上海,打造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2.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学和科研机构。
依托复旦大学张江校区、上海交通大学张江校区,重点推动复旦大学建设微纳电子、新药创制等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重点推动上海交通大学建设前沿物理、代谢与发育科学等国际前沿科学中心。推动同济大学建设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中美合作干细胞医学研究中心。发挥上海科技大学的体制机制优势,加快物质、生命、信息等领域特色研究机构建设,开展系统材料工程、定制量子材料、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药发现、抗体药物等特色创新研究,建设科研、教育、创业深度融合的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型大学。发挥中科院在沪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推动中科院按规定建设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先进核能创新研究院、脑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等机构。大力吸引海内外顶尖实验室、研究所、高校、跨国公司来沪设立全球领先的科学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着力增强上海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服务和辐射全国的能力,并进一步发挥国际影响力。
3.开展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
聚焦生命、材料、环境、能源、物质等基础科学领域,由国家科学中心在国家支持和预研究基础上,发起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计划,开展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科学家自由探索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实现多学科交叉前沿领域重大原创性突破,为科技、产业持续发展提供源头创新支撑。
4.探索建立国家科学中心运行管理新机制。
成立国家有关部委、上海市政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组成的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理事会,下设管理中心,探索实施科研组织新体制,研究设立全国性科学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建立和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建立符合科学规律、自由开放的科学研究制度环境。
(二)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
共性技术平台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聚焦国家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高端装备等领域先行布局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通过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攻克关键共性技术,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1.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在信息技术领域,提升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能级,打造我国技术最先进、辐射能力最强的世界级集成电路共性技术平台,为自主芯片制造提供技术支撑,为国产设备及材料提供验证环境;建设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形成全球化的微机电系统(MEMS)及先进传感器技术创新网络,发展特色工艺,突破传感器中枢、融合算法、微能源等共性技术,并在物联网领域探索应用模式创新;建设微电子示范学院和微纳电子混合集成技术研发中心,研究硅集成电路技术与非硅材料的融合,开发新型微纳电子材料和器件共性技术;发展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成面向全球的数字电视标准制订和共性技术研发的未来媒体网络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向整机制造商收取合理费用、促进技术标准持续开发升级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维护公共安全、建设平安中国的能力水平。
在生命科学领域,发挥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的研发优势,建设创新药物综合研发平台,攻克治疗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精神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创新药物关键技术;促进上海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国家肝癌科学中心、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等单位协作,建设精准医疗研发与示范应用平台。开展转化医学和精准医疗前沿基础研究,建立百万例级人群(跟踪)队列和生物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