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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国家统一史》连载十三:康乾盛世时期边疆地区的逐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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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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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头条创作挑战赛#清代前期曾对内蒙古部分地区、东北等局部地区有过开发,也曾对西南等地区尝试开发,主要目的在于恢复统治,治理黎民。一 商贸的逐渐发展(一)雁行贸易就明史而言,内地商民获得官方允许,前往西...

#头条创作挑战赛#

清代前期曾对内蒙古部分地区、东北等局部地区有过开发,也曾对西南等地区尝试开发,主要目的在于恢复统治,治理黎民。

一 商贸的逐渐发展

(一)雁行贸易

就明史而言,内地商民获得官方允许,前往西北边疆地区从事商贸的最早时间应为明隆庆五年(1571年),即明廷准开宣化、大同、水泉营、花马池四处“马市”开始。但这一互市多限制在长城沿边的重要要塞,未能突破长城防线。到了明末,才有所谓“行商走贩”以“偷渡”方式越过长城线,进入蒙古地区,做所谓的“血本生意”。入清后,前往边疆地区的内地商民活动空间区域有了扩大,已突破了仅局限于内蒙古的这一空间,开始进入外蒙古地区。而内地商民首度进入漠北蒙古是从“随军贸易”开始的。即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清帝首次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时,就有随军贸易的商人群体参加,尤其是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的二次亲征,直接导致了随军贸易的合法化与人数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即庞大的行军计划及粮草供需,仅靠官府难以奏效,必须有更为庞大的后勤供应,否则容易发生像第一次亲征时所发生的“以百二十金致一石且或后期,苦不继”的现象。为此,二次亲征担任中路督运的于成龙就向朝廷奏请,中路运米,凡情愿效力人员,准其带往。清朝允许了这一请求,并在离军营一里外的地方安排他们从事贸易。随后理藩院又奏请,大兵经行蒙古地方应令蒙古等沿途贩卖驼马牛羊等物。康熙皇帝又让在理藩院营内另设一营,十六军营每营派官一员,专司贸易。由上可见,正是清朝为应对西北军需所采取的如此政策,为内地商民进入蒙古草原提供了合法依据。

自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首次亲征后,一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最终平定准噶尔部,此间清朝的西北边疆军事活动一直在进行。为此张家口、归化城、古北口等处的驻军和设防活动也一直进行着。同样,这类军事布防也离不开内地商民的支持,他们无疑成为康熙二十九年至乾隆二十二年间(1690—1757年)支撑清朝军需转运的重要依托,因此也获得了进入漠南北蒙古草原、新疆地区的机会,并使随军贸易成为清代内地商民进入这些地区从事商贸活动的早期形态。康熙中期后,正是由于清军前往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处从事军事活动,直接导致了随军贸易的内地商民跟随前往。早期此类商民究竟有多少,及其商贸的具体情况如何,由于史料缺乏,很难还原。直到雍正年间,前往乌里雅苏台的内地商民的情况才较为清晰地呈现来。如雍正六年(1728年)怡亲王允祥就奏请清朝,西北用兵的军事粮草等可以交给商人范毓馪等运办。随后范毓馪等又找到更多的内地商民参与其事。如雍正十一年(1733年)发生的范毓馪所聘内地商民等控告蒙古人抢劫案就暴露出这些商民姓名,代表者有贾耀、任远、梁万葓、刘德清等。除范毓馪外,早期参与清朝运送米石等军事物资的还有山西商人范清爌。如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傅尔丹等就派范清爌运送十余车商货赴乌里雅苏台。同时参与这一运送米粮的还有郭应奇等。对于清朝而言,早期它所获得的最大收益,就是这些商民总体上保障了军需物资的顺利到来。而对于康雍时期前往该处的内地商民而言,他们中的范毓馪、范清爌、郭应奇等当然属于所谓的“皇商”“官商”。除此之外,也有不少被他们雇请的民间小商人,则属于普通商民。无论前者后者,他们的前往,固然有为清朝效劳的目的,但他们的早期形态多为雁行式贸易,并无固定居所。

(二)定居贸易

随军贸易等“行商”最终演变为“坐商”,亦是历史发展之产物。作为内外蒙古草原上的“行商”的随军贸易方式进入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后渐被另一方式取代,即坐商方式。他们的出现据称是为满足漠北喀尔喀王公的需要。即康熙八年(1669年)漠北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一次派往张家口、京城的进贡队伍中就有商人984名之多,他们迫切想获得内地物资去弥补漠北地区物资的匮乏。为此,康熙三十年(1691年)被噶尔丹打败的各部王公活佛等在多伦诺尔会盟时,一致向康熙皇帝提出请求,允许内地商民前往内外蒙古从事贸易。康熙皇帝接受了这一请求,但要求他们必须一年期限内返回。此后随着清朝在内外蒙古各处驻军、设治的进行,也随着内地“行商”与各蒙古间贸易的开展,终导致初期的“行商”逐渐变成了坐贾。即他们“初至”时,“皆内地小贩”,“以车载杂货周游蒙境”,“岁一再至”;“往来既久,渐与蒙人稔习,乃乞隙地,支窝棚,久而不去”。“或虑王公驱逐,则纳例款以求容。”“迨至囊橐丰富,遂营田宅蓄牛马,易行商为坐贾。”从而导致内外蒙古、新疆地区的一些重要的军事、政治、宗教中心或次中心都开设起了他们的铺号。同时期归化城、大同、张家口、多伦诺尔等处的旅蒙大商号也将分号开到了库伦、恰克图、科布多、乌里雅苏台、新疆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处。至雍正后,内外蒙古地区的坐商日多。康熙以后,内外蒙古地区的内地商民数量在日渐增大。如据俄方资料显示,早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内地商民就前往库伦附近的鄂尔浑河与土拉河汇合处,与俄国商人进行交易,直到各自把货物卖完为止。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清朝正式允许俄方至库伦互市,后虽于康熙六十年(1721年)停止了俄方的库伦贸易,但内地商民与蒙古间的贸易一直存在。与之对应,随着哲布尊丹巴库伦黄庙的兴建,库伦大呼勒不仅成为漠北蒙古宗教信仰的圣地,更成为内地商民云集中心。如此一来,前往库伦并建立居所的内地商民比之前更多。至嘉庆十八年(1813年)仅在库伦建立居所的十二甲商户共有129家,人丁558人。

清代内地商民也进入中国的西南地区进行贸易。如云南临安府下属的个旧地方因开矿,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已是“户皆编甲,居皆瓦舍,商贾贸易者十有八九,土著无几……四方来采者,楚居其七,江右居其三,山陕次之,别省又次之”。乾隆初年东川铜矿开采后,内地人民蜂拥而至,东川府“聚楚、吴、蜀、秦、滇、黔各民,五方杂聚,百物竞流”,“人烟辐辏,买卖街场,各分市肆”。乾隆八年(1743年)茂隆厂开,至乾隆十一年(1746年)“在彼硐开矿及赴厂贸易者不下二三万人”。嘉庆年间,云南临安的开化、广南一带也是“历年内地人民往来贸易,纷如梭织”。广西地方情况类似,如嘉庆年间广西万承土州治地龙门圩镇,有商号16个,都为内地客商开设,并且客商及其家属人数占该圩镇总人口的8/10左右。

二 垦务的兴起

(一)军屯活动

清代前中期的军屯活动主要与清朝统一西北的战争密切相关。早在康熙五十四年六月,清朝议政大臣等就议奏了新疆及蒙古地区的屯田一事,并令费扬古等确议。随后费扬古等确议称:他们就外蒙地区的屯田问题询问了喀尔喀土谢图汗等,后者称苏勒图哈拉乌苏、乌兰古木等处都可以屯种。为此该大臣等拟从察罕托辉扎布罕河、特斯河一带驻军中派出善种土地的土默特兵一千名前往耕种。清朝最终同意。这应是清朝拟对外蒙古地区进行军屯的开端,其目的在于服务于当时出兵征战准噶尔部之需。除此之外,清朝认为新疆的哈密地方也可以耕种,又行文该处将军进行勘明具奏。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正月,清朝又传旨给议政大臣称:巴尔库尔、科布多、乌兰古木等处种地一事非常紧要,如果耕种并获得收获,此后进兵诸事均很容易。随后议奏结果为:令傅尔丹等带领土默特一千人前往乌兰古木等处耕种,哈密所属各处可以耕种,应派人耕种。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三月,议政大臣等又议复靖逆将军富宁安拟在嘉峪关外进行军屯事。

到了雍正朝,清朝军屯的重要对象为新疆地区。如雍正三年(1725年)四月清帝传谕振武将军穆克登就称:喀尔喀地方驻兵年久,鄂尔昆、图拉一带非常宽阔,如果开垦屯种,“实为永远之计”。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议政王大臣等议复了振武将军穆克登奏疏,并称鄂尔昆(鄂尔坤)一带有昔人耕种及灌水沟渠旧迹,图拉等处现有大麦小麦,应于明年派人试种。清朝同意。

进入乾隆朝,军屯活动在更为广泛的西北地区进行。到了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三月后,新疆地区的军屯活动已广泛开展。如永贵、定长等向清朝奏称:本年他们在乌鲁木齐、辟展、托克三、哈喇沙尔等处共派出屯田兵三千六百名,垦地达二万九千二百亩。至该年十月,清朝派往乌鲁木齐等处的屯田兵丁已达一万数千人。由于新疆问题即将基本解决,清朝又开始考虑新疆地区今后如何由军屯转变为民屯问题。为此清帝在谕旨中就称:新疆地区的此项屯田如有情愿携带家口前来者,准其带往。等到这些人的家口到后,则可以分地垦种,各安其业。生聚畜牧渐将与内地村庄无异。除新疆地区外,清代前中期的军屯活动的另一重要地点是外蒙古的科布多地区。科布多地区最早所建的城并非行政意义上的官邸,而是军屯之驻地。直到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随着对准噶尔部战争的再度开展,并预料到自己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清朝方面才对科布多地区进行实质性的规划。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科布多屯田已有收获,“约计大小麦收获在七分以上”。另外,在科布多附近还有杜尔伯特人等在乌兰古木耕种,乌梁海人等在布拉罕察罕托辉耕种,“俱有收获”。至嘉庆后,不少地方的八旗也在开展军屯活动。如嘉庆十九年(1814年)十一月,清朝就从吉林等处闲散旗人内拣选屯丁一千名进行军屯。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吉林八旗的军屯活动也获得收获,双城堡所垦地亩已有成效,盛京闲散旗丁视为乐土,纷纷呈请愿往耕种。

清代前中期的军屯活动总体上获得了较好的成果,这可从各地方逐年上报的日渐增多的收获成果中看出。首先如乌阑古木等处,康熙六十年(1721年)十月,征西将军祁里德又向清朝奏称官兵在乌阑古木屯田,每麦种一斗收麦二石有余。雍正元年(1723年),祁里德又向清朝报称,他们在乌兰古木地方的军屯共收获青稞糜子等达四千四百二十石有奇。其次,如巴尔库尔等处。如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三月,靖逆将军富宁安向清朝报称,今年巴尔库尔屯田的青稞共用过种子二千石,该年收获青稞一万零五百七十石有奇。至雍正十一年(1733年)巴尔库尔、塔尔那沁图呼鲁克等处共收获青稞四万六千一百石有奇。再者如新疆吐鲁番、哈密地区,雍正元年(1723年)时收获麦子糜子共九千三百三十石有奇。哈密塔尔那沁地方雍正二年(1724年)收获青稞一千七百四十六石有奇。

(二)民屯活动

清代前中期的民屯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形式。第一种是为活跃蒙古生计,清朝主导下的对蒙旗的教导耕种等活动。此类活动尤其体现在康熙时期,如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正月,清帝在派人前往达尔河等三处地方教导蒙古人进行耕种田亩时就给都统瓦代发出指令,要求他们善为经营管理,及时广播麦种,将田陇深耕、勤谨耘耨。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九月,清帝又传谕给前往敖汉、奈曼等处地方教导蒙古人耕种的官员,要求他们督促蒙古人,及时收割庄稼。康熙四十年(1701年),清帝派郎中马咨询买房可以落户,undefined尔汉等前往喀尔喀教导蒙古时又称:教导蒙古人耕种是紧要的事。正是在清朝的主导下,原来不从事耕种而只从事牧业的蒙古族等,也开始从事农业了。如雍正十一年(1733年)有大臣奏称:“自张家口至山西杀虎口,沿边千里,窑民与土默特人咸业耕种。”乾隆年间,乾隆皇帝游幸口外蒙古后也作诗称:“蒙古佃贫民,种田得租多,即渐罢游牧,相将艺黍禾。”

第二种体现为清朝允许下的内地民人帮种蒙地的行为。内蒙古的喀喇沁三旗,自康熙年间例准每年由户部给予印票八百张,由内地民人前往种地,逐年换给。至乾隆年间,竟成具文。雍正十年(1732年)九月,大学士鄂尔泰在奏边地屯田事宜时又向清朝提出如下建议:前往陕甘关外的客民首报地亩,应分别给与工价,每籽种一石。屯田所需夫役,俱在甘凉肃一带雇募。乾隆后,随着西北边疆地区的底定,清朝对内地民人前往新疆地区乃至外蒙古地区进行民屯等活动,实质上是支持的。

鄂尔泰

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正月,清朝降旨就称:“今日户口日增而各省田土不过如此,不能增益,正宜思所以流通,以养无籍贫民。”“西陲平定,疆宇式廓。辟展、乌鲁木齐等处在在屯田,而客民之力作贸易于彼者日渐加增。将来地利愈开,各省之人将不招自集,其于惠养生民甚为有益。”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十月,军机大臣等又议复了巴里坤总兵奏筹办该处屯田事宜:穆垒迤西一带可垦田八万余亩,安插民人二千六七百户。

第三种体现为各蒙古王公地主主动容纳内地民人进行民屯的行为。早在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清朝谕旨就称:宁夏横城口及黄甫川边外土地与鄂尔多斯接壤,有内地民人越界耕种。而蒙古等私索租价,每至生事互争。至乾隆后,内蒙古及东北地区的民屯活动得到进一步推广。内蒙古的察哈尔地区,被民屯的土地越来越多。盛京地区,至乾隆五年(1740年)时,该处聚集民人甚多,悉将地亩占种。清朝为保证满洲根本,拟将他们驱逐。后来大学士们议复结果为:奉天未入籍民人,给限半年勒令回籍一条难以办理。因为这些民人寄居此处年久,迁徙艰难。不如将那些愿意入籍的人取保入籍。清朝最终同意。热河等处被开垦出的土地也不少。乾隆十二年(1747年)十二月,军机大臣等议复直隶提督拉布敦奏议称:八沟、塔子沟等处设兵屯田,原不应听他处民人开垦,乃贫户络绎奔赴,垦地居住至二三十万之多。蒙古的土谢图汗部伊琫地方土地亦被开垦,自雍正年间建立庙宇,陆续有种地民人前往,至乾隆年间“已多垦辟,若图盟右翼左亲王等旗,沿色楞格河、鄂尔坤河、哈拉河及其各支河流域,皆有汉蒙人,农田不下数千百顷”。

第四种体现为恢复战乱而废弃的荒地或重新拓垦。如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清廷宣布:“滇省明代勋庄土照志荒地之例,招民开垦,免其纳价。”至康熙末年据清廷上谕称,云南、贵州、四川、广西诸省的腹里地区,“人民渐增,开垦无遗,或沙石堆积难于耕种者亦间有之,而山谷崎岖之地已无弃土,尽皆耕种矣”。

三 教育的初兴

(一)边疆地区官学的设立

清代针对非汉族的官学先从京师、内地开始设立,主要服务于驻防八旗及生活于内地的满蒙贵族等的培养,同时也有服务于边疆地区的用意。如早在康熙七年(1668年),清朝就下令修理八旗官学房。此处的八旗官学当指京师官学。康熙九年(1670年),清朝又令选取官学生与汉天文生一同学习,有精通者俟钦天监员缺,考试补用。此处的官学生也应为满洲八旗等官学生。雍正元年(1723年)后,清朝为筹备翻译人才,又令满洲、蒙古能翻译者三年内考取秀才二次、举人一次、进士一次。所取额数临期视人数多寡,请旨钦定。又照汉军例考取武秀才四十名、举人二十名、进士四名。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吏部又议复了理藩院奏请该院选取蒙古、唐古特官学生的奏议,即今后理藩院将从八旗蒙古官学生、监生内选取有能翻译满洲蒙古字话者,会同吏部考取,以各部院蒙古笔帖式挨次补用。唐古特学生由理藩院考试,补用笔帖式中书者,仍兼唐古特学行走。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朝再次强调各处八旗官学、义学得认真教学,这样才能达到“国家设立学校,以教育人材”的目的。

进入康熙后,不仅京师及内地各省份驻防八旗设立了官学、义学,边疆地区也设立了不少官学。如早在康熙三十年(1691年),清朝就开始筹设盛京八旗满蒙官学。九卿议复结果为:盛京系发祥重地,教育人材宜与京师一体。至乾隆八年(1743年),东北的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三城已设立官学,其官学教习由各管官于现任笔帖式内选取。同年绥远城将军奏请清朝,按照归化城之例,在绥远城两翼设立官学,从土默特二旗内选取蒙古教习二人,每学选兵丁子弟十人作为学生。至乾隆十一年(1746年)九月,绥远城设立蒙古学近三年。该处将军称:学生“俱各发愤勤学,甚属有益”,并请于绥远城内照蒙古学之例设立满汉翻译官学。清朝又加以同意。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九月,绥远城将军又称,该城经前将军奏设满蒙翻译、满汉翻译官学二处,但闲散幼丁贫乏,不得学习者尚多。请将闲空协领佐领房屋三所连同前设官学五处,挑选能教清语、马步骑射者每学四名,令他们加以训导。即此可见,绥远城至乾隆中期至少已有官学五处。与绥远城相对的是归化城。据记载,归化城的官学大约建于雍正年间。雍正十三年(1735年),根据当地都统奏请,决定从土默特的六十个苏木中各选出两名聪慧男童到呼和浩特上学。热河的正式官学也于乾隆初年建立,于驻防热河十四佐领喀喇河屯四佐领化育沟二佐领地方设立官学,“择兵丁内熟习清语清文者分教各子弟”。到了乾隆末年,宁夏西宁等处也开始设立官学。如乾隆六十年(1795年)十一月礼部议复了陕甘总督奏请西宁府设立学校一事。循化厅学校每年考取进文武童各四名、文童四名。西宁府学设廪增各三十八名。嘉庆后,新疆地区也开始设立学堂。如嘉庆八年(1803年)二月间给事中永祚就奏请在伊犁地方设学。虽然遭到清朝的反对。但新疆自统一后,官学及学务均有所推广。如据称,乾隆年间北疆的乌鲁木齐、昌吉、特纳格尔、玛纳斯诸城,因内地移民的到来且其中不乏“俊秀之辈”,遂在各城分设义塾。伊犁惠远城也曾设满、汉、蒙古官学各一所,教习八旗各营子弟。“移驻之锡伯”,“各设官学于佐领中”。

清代前中期边疆地区官学的设立也影响到西南边疆地区。如据《新纂云南通志·学制考三》记载:清代云南的总学额达5495人。清代贵州官学教育也得到较好发展,顺治十七年(1660年)定贵州贡乡试名额为20名,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增至45名。清代前期贵州所辖11府、40州县均设有官学,计有学校66所。后撤儒学、卫学,改县学,到清末行新学、建学堂之前,贵州共有官学69处。

(二)边疆地区儒学的推行

清代前中期不仅在边疆地区设立官学,另外也曾尝试推行儒学。儒学的推广,首先体现为西南、四川等地区。如顺治皇帝登基不久,便尝试招收土司子弟入学读书。顺治十五年礼部又题准:“土司子弟有向化愿学者,令立学一所。”由于康乾盛世时期对云南教育的重视,该处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据《新纂云南通志》统计,全省共有94所府、州、县、厅所设儒学。清代前期贵州儒学发展也较好,自康熙初年,贵州提督学政田雯疏请在永宁、独山9县建学育才后,陆续在各府、州、县、厅设立学校。又如康熙二年(1663年)正月,清朝在设置广西泗城军民府流官同知、经历时就设立了儒学教授等官。乾隆十一年(1746年),户部等部又议复了川陕总督庆复等奏川省三齐等三十六寨番民事宜。其中就有通过设立儒官儒学等教化方面内容。即“番民既入版图,即与编氓无异。应于该寨适中之地设立讲约所。该州暨儒学等官朔望轮往,传集番民宣讲圣谕广训及整饬地方利弊文告,并于律例中择其易犯之条翻译讲解,晓谕化导。其子弟秀异可读书者,送州义学肄业。果能渐通文理,照土司苗猺子弟应试之例准其考试”。

不只是西南边疆,此时期西北或北部边疆在兴办官学的同时,也注重对蒙藏等地区少数民族的儒学、汉学教育。如康熙六年(1667年),清朝又命令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生员、举人、进士一律和汉人同场考试。其生童于乡试前一年八月内考试。在具体的学习内容上,儒学、汉学也得到推广。如康熙三十年(1691年),清朝筹设盛京八旗满蒙官学时就要求:其汉学令奉天府尹于盛京生员内择其才学优长者各二名,令其教读。雍正七年(1729年)十月,王大臣等议复又称:八旗汉军余丁已立义学教训,除蒙古旗分应学习蒙古语、佐领以下十二岁以上余丁都得学习清文清语外,大臣官员子弟情愿入官学、义学读汉书者,听其自由。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朝在强调各处八旗官学、义学应尽心培养学生时又称:如读汉书者,也应务实,不可有名无实。儒学、汉学也被推广到外蒙古地区,如科布多理藩院学馆学生,不仅学习满文和蒙文,还得背诵《圣谕广训》《三字经》等的译文,并读满文的《四书》以及专门有关刑事方面的律例等。

(三)边疆地区义学的广设

清代云贵地区的义学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早在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礼部就议准“贵州府州县设立义学,将土司承袭子弟送学肄业,以俟袭替”,尤其是陈宏谋任云南布政使时,仅云南府所属昆明县等49个地区建立的义学就达281所,乾隆九年又增至370余所,清末时云南省所设义学尚有814所。据民国《贵州通志·义学表》统计,清代贵州各府州县共有义学310所。另外清代贵州各府、州、厅、县共办义学240处,其中至光绪年间贵州全省苗疆共设义学就达139所。

四 定居社会的形成

(一)边疆地区诸寺庙的建立

清代以内外蒙古、新疆、西藏为代表的边疆地区诸寺庙的建立,既是清朝怀柔各部、促进国家统一的结果,也是内地移民移居边疆地区、休养生聚的结果。前者主要体现为清朝为怀柔各部,在内外蒙古、新疆等处修建了诸多的黄教寺庙,后者则体现为内地商民移居边疆地区后,为生活及信仰上的需要,自发建起诸多汉式寺庙。无论是清朝所建藏传佛教寺庙,还是在官方和内地商民合作或者内地商民自发建立的各类汉式寺庙,无疑都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边疆地区各族间的融合,并最终使边疆地区由游牧社会逐渐转向农耕社会。

如归化城,“蒙古旧崇黄教,国家即以是而抚绥之,建寺以居喇嘛,五台而外,以归绥为最,尤以绥远为多”。据统计,在归化城有七大召和八小召。另据光绪《归化城厅志》记载,归化城及附近村庄的黄教寺庙载入志册的共有32座。其中清帝敕建或赐名的寺庙有18座。这些藏传佛教召庙不仅得到清朝承认,也是清朝主动兴建的结果。归化城的小昭中的不少,也受到过清帝的“恩赉”,要么赐名,要么从经济上加以资助。内蒙古的多伦诺尔地区也一样,其所以简称为庙,并最终成为东部蒙古的核心地区并得到快速发展,也与清朝对黄教的扶持尤其是两大黄教寺庙的兴建密切相关。康熙三十年(1691年),清圣祖在多伦诺尔召集退入漠南的喀尔喀三部首领和内蒙古四十八旗王公会盟,遂“从诸部所请,即其地建庙”,先后建起了汇宗寺、善因寺两大藏传佛教寺庙。

内外蒙古、新疆、西藏等处的汉式寺庙主要是在官方及内地商民的共同推动下建立起来的。即如归化城,据称“此地惟社稷坛未设,其余尚较口内无多缺”。归化城内建有关帝庙五座。除此之外,该处还建有文庙两处。另外孔庙、玉皇阁、三贤祠、吕祖庙、财神庙、三官庙、神农庙、东岳庙等也被官方及前来的内地百姓建立起来。与归化城的汉式寺庙相比,清代前中期张家口地区的汉式寺庙显得更为引人注目。如张undefined家口的上堡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就建有关帝庙一座。除关帝庙外,张家口的上堡还建有风神庙。清代张家口的下堡也建有不少的内地汉式寺庙,其中最古老的寺庙是贞武庙和玉皇庙。另外,晚清时期下堡又另建有河神庙。张家口外的不少地方也建有龙王庙,甚至在张家口属下的蒙古草原的各村庄内也多建有关帝庙、龙王庙、马王庙等。随着内地商民前往多伦诺尔地区,该处也兴建起不少汉式寺庙。如康熙年间这里就建有三官庙,除此之外,多伦诺尔地方还建有各类寺庙道观约二十五处,其中著名的如位于宁远街的白玉观。

清代新疆地区尤其是汉人居住比较少的南疆维吾尔族地区也建有规模不等的关帝庙。据《回疆通志》记载,在喀什噶尔、英吉沙、叶尔羌、阿克苏等地的汉城都建有官府管理的关帝庙。关帝崇拜在乾隆、嘉庆时期达于鼎盛,全疆至少有数十座关帝庙。嘉庆初年,洪亮吉发遣去新疆伊犁时,他在沿途见闻的记述中提到:“塞外虽三两家,村必有一庙,庙皆祀关神武,香火之盛盖接于西海云。”清代新疆也建有大王庙。而据道光十二年(1832年)伊犁将军奏报喀什噶尔河神显灵事可知,该处建有河神庙。另外巴里坤城南关建有蒲类海神祠、杨泗将军祠、城隍庙等。另据光绪十三年(1887年)新疆巡抚刘锦棠奏折又知,迪化地方也建有城隍庙、龙神祠等。清代新疆另外还建有刘猛将军庙、八腊神庙等。

清代西藏、川藏地区也建有内地寺庙,代表者如芒康县、盐井县都建有关帝庙等。昌都江卡(今芒康县)南墩地方于乾隆年间(1736-1795年)建有“汉人寺”,即关帝庙。而据嘉庆年间西藏西方的档案记载,此时西藏拉萨地方也开始出现了内地民人兴建的寺庙——“三光庙”。另外西藏拉萨还建有龙神庙、阎王庙等。再据光绪十七年(1891年)驻藏大臣奏折可知,西藏拉萨地方也建有城隍祠。

在清朝与内地商民的共同作用下,内地的关帝、龙王、土地神以及其他的道教诸神信仰随着内地商民的到来,也被带到外蒙古各处。如库伦买卖城内地商民生活区共有四座内地汉式寺庙。不只是库伦地区建有内地寺庙道观,清代恰克图地区也有内地寺庙。代表者如关帝庙、龙神祠等。同属外蒙古的科布多地区,在清代内地商民和官方共同推动下,也建有不少内地的汉式寺庙。据称,科布多城北有关帝庙一座。除此之外,科布多城的内地商民及官方还在此处建有龙王庙与城隍庙。除了以上寺庙,科布多城内还建有三圣祠、五道庙、六神祠、清真寺等。乌里雅苏台地区也有不少内地寺庙,城东建有关帝庙。另外,在城东北五里的地方另有关帝庙一座。在商民所住的买卖城及街市的东口内又另“建关帝庙”。清末志锐被贬乌里雅苏台时,也在该处见到不少关帝庙。而升寅在《使喀尔喀纪程草》中亦称,在塞尔乌苏台站附近,有关帝庙。除了关帝庙,该处还建有菩萨、观音神、土地、城隍、三官、真武、河神等庙。

(二)边疆地区诸城镇的兴建

随着清代以西北、东北为代表的诸处边疆的统一,边疆地区城镇也逐渐被兴建起来。如新疆地区,至乾隆二十四年最终解决准噶尔部问题后,随着军队的移驻、屯垦的兴起、农业和商业人口的日渐增多,可谓是“阡陌广辟,堡舍日增”。无论是北疆还是南疆,均出现了很多新的城镇。北疆诸城池中,首推乌鲁木齐。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清朝因移驻提督,筑城于乌鲁木齐红山之南,城名迪化,是为建城之始。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携眷种田民人陆续前来”,内地前来的“贸易人等亦接随而至”。这些内地的商民在此处开设市肆达500余间,开垦菜圃达300余亩。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由于乌鲁木齐“商民云集”,旧有的迪化城无法容纳,又在原址上改建新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因移驻满洲眷兵,清朝又在离旧城八里处另建新城,称为巩宁城,又称满城,旧有的迪化城遂称为汉城。乌鲁木齐新旧两城遂成立。至乾隆六十年(1795年),迪化州属商民人户达3326户,3万余口。城内“字号店铺,鳞次栉比”,“繁华富庶甲于关外”。其次为伊犁。比起乌鲁木齐,伊犁作为新疆的政治和军事中心也得到很快的发展。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创始之初,伊犁仅是塔尔奇河边筑起的一个小堡,供屯兵居住。乾隆二十七年至三十年(1762—1765年),绥定、宁远、惠远、惠宁四城相继兴建,与塔尔奇共为五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再增建广仁、瞻德、拱宸、熙春四城,形成“伊犁九城”格局。再者为古城。古城自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建城以来,发展很快。至道光年间,该城“极热闹”,“口内人商贾聚集”。最后为巴里坤。该城自康熙末年开始屯兵以来,商贩客民相继而至,雍正九年(1731年)建巴尔库勒城,从军营发展为天山北路东段一大重镇。乾隆中移民出关,这里也是安插地之一,人烟愈众,“城中人烟稠密,商贸辐辏,闾阎气象一新”。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建镇西府,辖宜禾、奇台两县,“城州禾稼盈畴,烟户铺面比栉而居”。

天山南路在清军进入南疆以前,已是“大小回城数十,回庄小堡千计”。清军进驻南疆后,在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略喇沙尔八城设官驻军,镇抚其地。随着城池的修筑,人口的聚集,商业的繁盛,形成了以“回疆八城”统御各区的格局,而发展最快的首推喀什噶尔、叶尔羌、阿克苏三城。喀什噶尔原有周三里许的一座旧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在旧城西北另筑新城,命名徕宁城。乾隆中拥有城乡人户1万4000余户,6万多人。嘉庆十五年(1810年),喀什噶尔的内地商民店铺已增至96处。道光中增至13万人左右。叶尔羌,17世纪初已是南疆著名的商业城市。乾嘉以来,盛况不减,既是南疆民间集市贸易的重要集散地,又是对外贸易的中心。“规模宏敞,甲于回部。”

清代前中期,内蒙古地区如归化城、张家口等的城镇规模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如归化城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由土默特左右两翼与六召喇嘛、台吉等在旧城的基础上于城南增建外城,包旧城东西南三面,开四门。而绥远城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新筑,周九里许,高二丈九尺,乾隆二年(1737年)竣工。又如张家口,清初张家口仍关防重地,因驻扎重兵,遂建上东营、下东营等军营,形成街区。康熙年间随着蒙汉关系的发展,“更立大境门和蒙古与东部之贸易场,其市滋甚”。之后,张家口逐渐由军事堡塞变为商业活地场所。来远堡和大境门外街市如蜂攒蚁集,店铺房舍拔地而起。再如多伦诺尔,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建成兴化镇(旧买卖营),周长十二里,编十三甲,设有兴盛、福盛等十三条街。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兴化镇因“市肆鳞繁”,直隶(河北)籍商人集资兴建直隶会馆(即三官庙)。乾隆六年(1741年)哲布尊丹巴活佛移回外蒙古喀尔喀,为安排遗留在多伦诺尔相随贸易的商民,在旧营东北建新营,称新盛营,周长三里,编五甲。建有柔远、宁人、阜财、裕本、通利五条街。新、旧营连接后即为多伦诺尔城区。

不只是内蒙古地区,清代前中期外蒙古地区也兴起不少城镇。随着内地商民的增多,清代库伦街市日渐扩大。据称,1786年后,库伦地区的贸易规模较前扩大了不少。至19世纪,过去位于呼勒(寺院)以东,且要求距离“寺远十里”才能经商的商民,形成的商业城(即买卖城),已经演变为寺院以东的整整一座城市。到了19世纪90年代,库伦又形成了八条新街。不仅如此,此前一直与汉人居住区分隔的库伦买卖城市郊蒙人居住区,至此也变成了一个蒙汉杂居的地方。再至清末,就连此前一直“无汉人踪迹”的甘丹庙,也已是“市场林立,极形繁盛”,并最终形成了西库伦区(即西区)。至此,库伦已经形成了三个大区:中区——呼勒、东区——东营子(买卖城),西库伦区即西区。再如恰克图地区。清代恰克图中方买卖城,建于清雍正八年(1730年),由山西籍内地商民自行集资建成。有三条主要的街道贯穿其中,另外还有一条横向的街道与之相交。而中方买卖城长约190丈,宽约110丈。至光绪末年宣统初年,因清朝在蒙藏诸边推行新政,恰克图市圈应较前有所扩大。

清代科布多军城的兴筑与康熙以来清朝的西北用兵,尤其是清朝征讨准噶尔部密切相关。康熙末至雍正初年,双方的抗衡尤其是“势均力敌”的格局,迫使清朝在西北地区驻军、兴军屯、建军营。正是在如此背景下,科布多军城由此而生。早期所谓的城非行政官邸,只是军屯之地。康熙末至雍正末年,清朝与准噶尔部又退回到相互防范的地步,这进一步促使清朝加快科布多城镇的兴建。据蒙古编年史《宝贝念珠》记载,科布多城于雍正八年(1730年)开始兴建。到了乾隆五年(1740年),又因准噶尔部新首领噶尔丹策零“遣使进表”,清朝方面为示诚意,答应不在科布多等处驻兵。至此,科布多城再度虚废。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新疆底定后,科布多地区进行了第三次筑城。这次兴筑之目的已与康雍时期有了不同,主要目的在于容纳日渐增多的内地商民。其后科布多城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具规模。

清代乌里雅苏台城最早建于何年,记载不同。魏源《圣武记》称“乾隆中”“建城乌里雅苏台”。而俄人阿·马·波兹德涅耶夫据此断称,魏源所指时间为1766年。而据《大清一统志》载,该处筑城最早于雍正十一年(1733年)。另据清实录所载,清代乌里雅苏台地方最早开始建筑城池也为雍正十一年。该年清朝设“定边左副将军”驻乌里雅苏台,并在此处筑城。而清人姚明辉光绪朝《蒙古志》则称:该城“建于雍正年间,修于乾隆年间,咸丰时毁而再筑,高一丈六尺,厚一丈,周五百丈,皆木栅而实土石于中,城门三,惟北面无门。穿渠引水环之,人口三千余”。而据《乌里雅苏台志略》载,至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该城真正建成,“周围三里有奇”。除官城之外,乌里雅苏台还建有买卖城,距官城约三里许。乌里雅苏台买卖城最鼎盛时期有铺房千余间,关帝庙一、真武庙一、城隍庙一、商民“二三千,无眷口”。

五 道路交通的发展

(一)边疆地区驿道、官道的设立康乾盛世时期边疆地区的驿道、官道的设立是应清朝统一边疆地区的军事需要而开始的。严格意义上,早期边疆地区的此类军事通道并不止驿站,它是一套台站驿传体系,主要包括军台、营塘、驿站、卡伦四种。这四种设施的建立略有先后,分布和职能亦有不同。早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为应对与俄方的战争,巴海等就奏请于额苏里、索伦村庄之间设立四个驿站。同年九月,清朝因准备来年四月往攻雅克萨,又自黑龙江至乌喇置十驿。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朝又重设吉林乌喇城至黑龙江城之间的驿站,一千三百四十里,设十九驿。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后,随着清朝对内蒙古各部的统一,以及对西北地区的用兵,清朝开始加强以古北口为代表的各口驿道的设立,并逐渐由这些关口扩展到口外各处。如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理藩院上奏称:古北口外鞍匠屯、西巴尔台(泰),喜峰口外王霸垓三处应添驿站。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因额尔克阿海等率人劫掠近边,康熙皇帝令察哈尔兵抵御,并令兵部遣坐驿笔帖式自古北口至西巴尔台设站,令各蒙古自西巴尔台至阿喇尼所设站。康熙二十九年七月,准噶尔噶尔丹深入乌珠(朱)穆沁地,康熙皇帝再次令理藩院、大将军裕亲王率大兵出古北口,又令侍郎沙穆哈、学士布彦图尾随大军设立驿站。同年十月,清朝复添设古北口外红旗营、坡赖村二驿。如果说,以上设立驿站行为还是较为分散的设置,到了康熙三十年(1691年)后,清朝开始构建西北驿站网络体系。如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内大臣阿尔迪、理藩院尚书班迪等就奉差往边外蒙古五路设立驿站。同年四月,议政王大臣等议复安设口外五路驿站事宜:喜峰口外设立十五站、古北口外六站、独石口外六站、张家口外八站、杀虎口外十二站。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后,随着清朝对噶尔丹的征讨,清朝拟三路出兵。该年正月理藩院、兵部又遵旨讨论西路军的设驿问题,自杀虎口以外拟置驿六十处。中路自京城至独石口设四驿,自独石口外约设六十驿,中路大兵到汛界后与西路联络处设十五驿。北路则自张家口至大将军费扬古所驻地方,拟自汛界以外郭多里巴尔哈孙一路共设十三站,噶尔拜察罕库腾一路共设十七站。另外,其他边疆地区的驿站也在设立或改设。如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后,兰州至宁夏地区的驿站开始改设。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清朝又设宁夏至白塔驿站,共设十台。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六月兵部又议复了四川巡抚年羹尧奏川藏沿边的里塘等处设立驿站一事,自打箭炉至里塘添设十站。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七月,因大兵出口,兵部又议复了云南迤西一带设立驿站事,自云南安宁州起至塔城止添设二十一站。

雍正后,清朝与准噶尔部间再次争锋,但最终又处于胶滞状况。此际清朝驿道设置的重心不在西北新疆、外蒙古等处,而是宁夏、西南等地方。如雍正二年(1724年)十一月,清朝讨论宁夏驿站设立问题,该处驿站旧例一百里为一站,“今应改八十里为一站”。雍正九年(1731年)七月,兵部又议复了云贵广西总督奏贵州省设立驿站问题,该督建议裁去黄丝一驿,将平越一驿夫马移驻酉阳塘。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清朝又议准甘肃巡抚所奏宁夏府属、西宁府属、嘉峪关外添设驿站问题,进行添设。雍正七年(1729年)四月,兵部又议复了巡察湖广御史王瓒条奏苗疆设立驿站事宜。

进入乾隆朝,清朝进入了康乾盛世的顶峰。乾隆朝的驿道、官道的建设不仅体现在以新疆、外蒙古为代表的西北地区,而且也体现在对西藏、广西、云南、贵州等西南边疆地区驿站官道的改设或设置方面。如乾隆十九年(1754年)正月,军机大臣等议奏新疆投诚台吉车凌等前往热河朝觐时,就讨论到北路军营驿站设置情况,自军营至热河六千余里,安设二十四站。同年三月,因北路军营从塔密尔移往乌里雅苏台,清朝又让谕军机大臣等讨论自推河至塔密尔台站如何延展到乌里雅苏台问题。讨论结果是:自张家口至鄂尔坤设四十四台,自鄂尔坤至乌里雅苏台设十八站。乾隆十九年六月,军机大臣等再议北路阿尔泰地区设立喀尔喀驿站事。同年十一月,清朝又开始筹备进兵新疆伊犁、西路安设台站事宜。自京师抵哈密设七十余站。同年十二月,兵部议复了陕甘总督等奏西路宁夏至嘉峪关、嘉峪关至巴里坤等处的台站设置情况,拟自陕省神木县至甘省定边营安设正腰各站二十九处,甘肃口内自宁夏至嘉峪关安设七十六塘,口外自黑山湖至巴里坤安设二十七站。乾隆二十年(1755年)正月,西路发兵,自京至军营设八十余站。同年四月,又拟自哈密至乌鲁木齐设立台站。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八月,再次补充北路台站。至该年十二月,自巴里坤至京台站设置完备,递送文报时都能迅速无误。此后,无论是西路,还是北路,主要任务是调整、补充台站,一直到对新疆统一工作完成为止。为平定南疆,清朝又在南疆诸处添设台站、驿道。如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九月,定边将军兆惠等因本年六月进兵阿克苏,设立乌什一路台站。后因驻军叶尔羌,遂将台站移于巴尔楚克,至叶尔羌共设十台。乾隆二十四年后,新疆的军事活动大体告一段落,北路外蒙古地区的军事活动也随之进入到屯驻设治阶段。为此,无论是北路西路,还是新疆的南路,其台站、驿道又开始进行调整,部分被裁减,部分被废除,部分被增设。首先,南疆部分地区为适应屯田设治等,增设了不少台站驿道。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三月,参赞大臣舒赫德就建议清朝由阿克苏至穆素尔岭设六台。过岭至海努克增为三大台。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七月,军机大臣等议复陕甘总督杨应琚等奏办沙州一带台站驿道的移设事宜。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七月,军机大臣等又再次议复陕甘总督奏办嘉峪关外至哈密一路军台事。同年九月,军机大臣等又议复伊犁将军阿桂等奏北疆雅尔地方拟增设驿站事。其次,北路的改设与增设及调整。如乾隆二十五年五月,军机大臣议奏就称:查北路军台张家口外自第一台至十台、十一台至二十五台,“今北路事既不繁,其额马三十五之站应减为二十五”。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六月,因伊犁回部平定,乌里雅苏台至乌鲁木齐新设台站十八处,西路一应事件俱由乌鲁木齐分发递送。原来的萨拉布拉克、巴里坤所设二十四台站被裁,代之以新设的十八处台站。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十月,清朝议设库伦至恰克图台站,共设十一台。

此际东北、西南边疆地区的台站、驿道也得到增设或改设。如东北的黑龙江地区,乾隆元年(1736年)七月兵部覆准乌阑诺尔起至呼阑止拟设六站,至呼伦贝尔设十台。乾隆十二年(1747年)间,兵部等又讨论四川巡抚奏设金川台站机宜。南路由新津至打箭炉马匹不足,应增加。西路自成都至旧保县、松潘至新保县原无驿站,应增设驿马。乾隆年间,西藏及藏边的台站、驿站也在改设、裁废中。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正月,驻藏办事大臣集福等奏报清廷称:卫藏北沿边一带西自阿哩起,东至喀喇乌苏安曾安设了十三台站,现在西北地区大功告蒇,请将卫藏内的台站撤除。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后,因尼泊尔侵扰前后藏,藏内台站设置问题再次提上日程。后藏至前藏一路应分立塘汛十二处。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再次进剿廓尔喀时,又涉及藏内台站。将前藏至后藏由原来的二十二站改为二十三站半,后藏至胁噶尔定为二十站。同时因乾隆年间对缅甸、安南等处用兵并涉及苗疆问题,西南边疆地区的台站驿道也有设置、改设。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又为“进剿”缅甸,清廷传谕贵州经行二十三站,云南境首站至省城十站,省城至永昌等处应添设驿站。清代云南全省共置驿81处,作为与驿站同时并存的又一驿传系统的铺也在云南地区广泛设立,清代云南全省共置铺460余处。另外,除通京线路外,清代为加强云南府与广西间的联系,又设滇桂驿路。

总之,清代前中期尤其是乾隆朝是中国边疆设置驿道、官道等的鼎盛时期,很多地方的驿道、台站出现了纵横交叉的网络。

(二)边疆地区商道的开辟

清代前中期随着内地商民进入边疆地区,不仅促进了边疆地区商业的发展、农业的开发,也促进了边疆地区商道的开辟。无论是内外蒙古,还是新疆、宁夏、川藏、东北等地区,纵横交叉的商业通道可谓建构起一张纵横东西南北的巨大商道网络。

张家口至外蒙古库伦的商道,可走察哈尔、沁岱、赛尔乌苏,最终至库伦的台站或官道;也可经多伦诺尔、毕鲁浩特经乌珠穆沁旗,最后到达库伦。后来商人们又发现了新的张库商道,它较此前的商道近了一千里。这条商道也就是光绪十五年(1889年)后的张库邮电大道。它出张家口外就分道,“西北逾阴山,达沙漠。经察哈尔之察罕巴尔哈孙……格子格音哈顺等地。又涉沙漠,经外蒙古车臣汗部之乌得……车鲁台井等地,又逾汗山……而达库伦东南之买卖城,与军台合”。而清末俄方旅行者记载的商道却有十余条。第一条为伊达罕道路,第二条为贡珠音道路,第三条为巧伊林道路,第四条为沙拉诺姆图音道路,第五条为呼伦阿吉尔嘎音道路,第六条为乍姆布雷根道路,第七条为希里音道路,第八条为哈尔沁奥尔托诺伊道路,第九条为雅玛台尔格契音道路,第十条为祖尔玛纳林道路。而据民初时人陈箓在《止室笔记》中称:“张家口至库伦有道五,自东而计之,曰大东道……中曰中道,即公主道……再西曰大西道,乃最后新辟之道。此为官商分途之梗概也。到了民初时张库商路分三线:曰大东道,曰小东道,曰电线道。”总之,从张家口到库伦、恰克图去的道路,严格上并不固定,只有一个大方向,商人具体如何走,可谓道路千万条。张家口至库伦的交通工具,在清代绝大部分时间内均以牛驼代之。

随着内地商民百姓移居多伦诺尔,多伦诺尔也逐渐成了内外蒙古商品的集散地,以其为中心,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商道网。多伦诺尔至京师“老道”,由多伦诺尔南行,经沙坨子、水泉、怀柔、通州直抵北京。多伦诺尔至库伦“官道”经多伦向北偏西行,经海里台、扎格斯台,过达赖岗入外蒙古抵库伦,为清代通往外蒙古的一条主要商道,也是一条官兵换防、部差传递、押解犯人的必经之路,故称为官道。此路可延伸至恰克图。多伦至张家口的商道,由多伦西南行经白水淖尔、边墙、大境门到张家口。此道称西道,又称老道。另有一条东道,从西道二十里敖包岔路走张北、牦牛坝,进正沟到张家口。

乌里雅苏台到张家口的商道是乌里雅苏台所有商道中最重要的,它沿着驿道经过赛尔乌苏,再经库伦,前往张家口。而在1870年以前,则不经过库伦直接到张家口。

六 边疆移民的增多

清政权建立后,边疆地区逐渐统一。在内地人口增多及灾害的压力下,内地农民因封建社会残酷的压迫反抗无果后,远走他乡,前往人烟稀少的边疆地区,进行被动式的商贸或耕种活动,导致前往边疆地区的人数日渐增多。

(一)西北、东北边疆地区

清廷统一天山南北以前,天山北路几无村落居民,清廷对新疆地区的移民先从兵屯开始。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二月,陕甘屯兵200人至哈密。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新疆屯兵总数已达12000余人。其后遣犯也被发配新疆,至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仅伊犁一处收容遣犯达3000多名。另外普通百姓也前往新疆地区从事商贸或耕种。据称,从乾隆二十六年到乾隆四十五年(1761—1780年),至少有5万余人进入北疆地区耕种落户。又据《西域图志》记载,除乌鲁木齐、巴里坤外,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新疆移民达23万余人。乾隆六十年(1795年),仅乌鲁木齐和巴里坤两地移民就达17万余人。

清代前中期移往内外蒙古地区的内地百姓也不少。至17世纪末18世纪初,口外地区山东民人“或行商或力田,至数十万人之多”。乾隆初十几年内,清水河一带“民人寄寓者十万有余”。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归化城六厅在籍人口达12.1万人。据称乾隆前期“口北三厅”移民估计达4.5万人。热河属喀喇沁中旗至乾隆十三年(1748年)有汉族农民约4.3万人,承德府属县至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人口达557222人。东北蒙古地区的移民也在增多,尤其是嘉庆七年(1802年)开边禁后,4万流民前往昌图垦种。嘉庆十一年(1806年)流寓民人达数万。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堡地方有民户2330户,嘉庆十五年(1810年)长春厅又查出流民6953户。安西地区内地移民也在增多,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安西人口5万人左右,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已达77873人。清代外蒙古地区也有内地移民,乾隆时期乌里雅苏台街市内地商民约3000名,嘉庆十八年(1813年)仅在库伦建立居所的十二甲商民共有558人。1760年,恰克图市圈(买卖城)中的内地商民共300余人,至1770年增至400余人。

清初辽东地区土著人口约15万人,康熙初年辽西三县有人口4.1万人,嘉庆二十五年增至43.4万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仅辽东锦州、奉天两府人口约达96万人,其中移民人口及后裔达90万人左右。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仅锦州、奉天人口分别达43.4万人和132.3万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吉林约有人口30万人,至嘉庆二十五年吉林地区的民籍人口已达56.7万人。乾隆四十一年黑龙江约有人口11万人,至嘉庆二十五年黑龙江地区的民籍人口也达16.8万人。

(二)西南、东南边疆地区

据清代官方统计,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广西共有人口100余万人。康熙末年进一步增长,尤其是雍正朝改土归流以后,经过乾隆、嘉庆近百年间大批移民的涌入,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时广西有人口742万余。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云南宣布“招民开垦”,康熙五十二年云南省有人口90余万人。嘉庆二十五年云南的人口已增至449万余人。乾隆四十一年贵州有移民20万人左右,至道光初年已有客民约30万人。

据康熙《广东通志》载,自康熙元年至十一年(1662—1672年),海南全岛人口约18.4万人,经过康乾盛世的休养生息与移民的不断进入,至道光十五年(1835年)时全岛约有人口150万人。台湾地区郑氏末期时全岛人口约25万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移入内地人口约90万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台湾府属有土著、流寓各民912920人。嘉庆十六年(1811年)时台湾有人口190.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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