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上海市启动选调生工作有何背景?
答: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工作立足于上海改革发展需要,着眼于建立优秀干部人才“蓄水池”,通过面向全国部分高校专项选调一批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两年基层培养锻炼后,充实到上海市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职位,为上海创新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问:本次专项选调试点的范围有哪些?
答:,上海市面向全国部分高校专项选调15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选调范围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15所高校。
3、问:本次选调职位有哪些要求?
答:本次选调职位一般为上海市市级机关和部分区级机关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方向报考。
4、问:应届毕业生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参加本次选调?
答:选调对象为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同时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5年7月1日 lt;含 gt;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1日 lt;含 gt;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 lt;含 gt;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报考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关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5、问:本次选调包括哪些程序步骤?
答:本次选调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职位意向征求、考察、公示等程序步骤。
其中,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推荐。报名结束后,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按照选调生选拔标准要求,进行统一择优审核。通过复审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笔试资格。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号),现就做好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本市用人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促进复工复产,扩大人才市场需求,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已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得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按时报到而提出解约。动员中央在沪企业、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扩大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规模。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在今年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本市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对招聘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在3年内以实际招用人数享受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依次减免优惠。本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招用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按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
二、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规模
扩大“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三支一扶”等现有基层就业项目面向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录规模,计划推出“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岗位400个、“三支一扶”岗位400个。加强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力量配备,全市计划专项招聘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1000余名,充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综治中心以及居民区力量,落实社区工作者相关福利待遇。在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区级机关要积极吸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以及政法机关的基层单位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扩大面向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录比例。加大本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力度,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规模。鼓励各区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力度,建立优秀人才蓄水池,多渠道解决引进高校毕业生居住困难。加强高校征兵宣传,动员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用足现行学费补偿与减免、落户、升学等鼓励政策。
三、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计划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本市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创业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可享受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带教学员的见习单位可获带教费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对直接提供见习岗位、当年见习留用率超过50%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另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经创业见习基地跟踪帮扶,见习学员在见习后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实际成功创业人数,给予创业见习基地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
四、建设高校毕业生网络就业大市场
依托“一网通办”,构建贯通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高校毕业生求职需求的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供需信息双向对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整合上海市“海聚英才”云选会等平台,组织面向全市高校毕业生的系列综合性网络招聘会和专项网络招聘会,开辟更多就业岗位。发挥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和各级各类园区吸纳人才的优势,举办自贸试验区等各类网络专场招聘会,定向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强化供需精准对接。教育部门要指导促进各高校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举办各类专场网络招聘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市场;指导各高校分类梳理学科专业毕业生数量、层次、结构等信息并向用人单位精准推送;严格信息审核机制,注重保护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各级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大招聘高校毕业生的频次,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和企业用工咨询,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系列网络招聘活动。
五、加强在线就业指导和困难帮扶
开发整合更多网络就业指导课程资源,通过在线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就业咨询等方式,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求职心理疏导,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发挥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协同合作,建立高校间交流与联动机制,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依托辅导员队伍加强毕业生在线帮扶,引导学生认清就业形势,树立合理的就业观、择业观,响应党中央号召,到国家建设一线和基层前沿工作,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做好精准帮扶,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少数民族和疫情重点地区生源等高校毕业生群体的精准关心帮扶。
六、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
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中级以上或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中级以上或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七、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对具有本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一年且按规定至少为一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8000元的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阶段性调整相关政策,包括将“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的企业注册时间由不超过3年放宽为不超过5年;“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延迟还款两个月;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八、调整优化高校毕业生相关服务政策
推进就业服务业务流程再造,全面实现就业签约、毕业手续办理、出国申请材料准备等学生就业事务受理网上办理,减少学生流动和聚集。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在确保企事业单位达到复工复产标准、确保学生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赴企事业单位实习,并鼓励居家在线实习,双向缓解当前“用工难”和“就业难”。推迟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直接落户受理时间,为高校毕业生在沪择业留出更多时间。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将其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并为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手续。落实国家适度扩大硕士生和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部署,市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力争增加15%,专升本招生计划由占全市高校专科毕业生总量的8%增加到10%,为有志于升学深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机会。
九、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切实增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发挥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部署,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保障“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尤其要保障因推进网络就业服务带来的新增费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心理疏导,在确保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关切,稳定就业预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度上海市选调1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已发布,选调生笔试与上海市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一并进行。笔试成绩既可在选调生选拔中使用,也可在上海市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使用。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将于近日发布,上海华图为广大考生准备了公告预约 gt; gt; gt;点击进入;职位分析 gt; gt; gt;点击进入;大纲解读峰会 gt; gt; gt;点击进入;报考讲座 gt; gt; gt;点击进入;模考专题 gt; gt; gt;点击进入;同时还为小伙伴准备了新大纲笔试课程 gt; gt; gt;点击进入;了解更多上海公务员考试考前备考、考试大纲分析、笔试课程等相关信息请关注华图上海公务员网。现整理度上海市选调1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