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征集范围
专题一、主题项目
方向1: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题目1: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内涵、标志与评价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从形成基本框架体系向实现功能全面升级的新使命、新要求,研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的内涵、主要标志,构建核心功能的跟踪评价体系。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题目2: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研究
研究内容:构建《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体系,围绕规划的主线、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跟踪评估,开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中期评估,研究提出调整优化的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题目3:上海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研究
研究内容:落实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厘清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内涵、基本框架与运行体系,剖析上海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体系的短板与不足,研究提出基础制度改革的方向与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题目4:战略导向型基础研究组织模式与评价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研究战略导向型基础研究的问题发现与提出机制,基于上海的基础与优势,提出基础研究重大方向凝炼、组织实施、经费投入、项目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主要路径与政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方向2:高质量科技供给(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题目5:上海培育未来产业新动能研究
研究内容: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分析新科技赋能和新产业融合为上海带来的新机遇与新挑战,研究提出上海加快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重大技术突破,支撑未来产业培育和扩增的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题目6:新发展格局下上海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机遇研究(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的细分领域为例)
研究内容:分析新发展格局下上海在重点细分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与新挑战,把握主要需求与未来发展方向,研究提出上海在相关领域精准发力的主攻方向、实施路径、人才需求、政策举措等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7:上海重点领域创新联合体组织模式与路径研究(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或其细分领域为例)
研究内容: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细分领域,通过典型案例调研,梳理重点领域创新联合体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分析联合体中科技领军型企业发挥市场需求、集成创新和组织平台优势打造跨领域、大协作创新基地的主要做法与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8:提升大学科技园核心功能助推环高校创新创业生态圈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分析大学科技园在环高校创新创业生态圈中的地位与主要作用,就上海如何打造一批学科特色鲜明、技术优势明显、创新要素集聚、服务功能完善的大学科技园示范园,推动环高校创新创业生态圈高水平发展,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9:上海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力与能级提升研究
研究内容:对上海科技型企业群体的创新活力与能级的现状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围绕强化在沪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更多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群体等,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方向3: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题目10:上海高水平科技人才高地建设的目标与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析上海建设高水平科技人才高地面临的现实需求、现状与问题,研究提出建设目标、实施路径与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1:加强上海战略科技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的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发达国家高层次人才发展战略及创新人才培育经验,分析上海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方面的现状与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战略科技人才精准识别、科学遴选和梯次培养的机制、模式与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2:上海构建国际科技人才全周期服务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全面分析上海在国际人才引进使用、事业发展、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研究提出构建全周期服务体系、营造国际人才近悦远来引才环境的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3:上海培育交叉融合创新团队的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把握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的交叉融合态势,对标国际现行规则和标准,分析上海在交叉融合创新团队引进、培育与配套支持等方面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优化完善交叉融合创新团队配套支持机制与管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4:上海急需紧缺科技人才的引育与使用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细分领域,对上海急需紧缺科技人才现状开展深入调研,从现实需求出发,对急需紧缺人才的发现、特殊政策、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引进、培育、以及用好用活各类急需紧缺科技人才的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方向4:高效能创新网络与治理(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题目15:后疫情时代上海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全面梳理大国博弈和全球疫情对上海国际科技合作带来的新挑战,结合当前形势,深入分析后疫情时代上海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未来上海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6:上海引进国际一流研发机构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国内外主要城市引进国际一流研发机构的典型做法,在分析上海现有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引进国际一流研发机构的主要方向、潜在对象、引进路径与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7: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协同攻关能力提升与评价研究
研究内容:落实《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跟踪调研长三角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的最新进展,对协同攻关现状开展评价研究,提出进一步提升协同攻关能力的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8:上海形成全域创新格局的空间布局与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对上海创新空间布局和创新要素分布进行全面分析,从区域协同、要素配置、功能提升等方面,研究提出上海形成全域创新发展格局的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9:上海科技创新政策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研究
研究内容:借鉴国内外科技创新政策风险评估与治理的有关经验,构建上海公共政策风险评估体系,对上海科技创新政策系统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0:促进上海跨境技术交易便利化研究
研究内容:从上海构建和完善全球创新服务网络的实际需求出发,梳理分析上海在搭建跨境技术贸易平台、打造全球创新技术交易网络过程中制约技术跨境流动的主要障碍,从监管机制、融资服务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1:促进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的管理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当前全球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的发展态势,分析上海相关管理机制的现状与问题,研究提出上海促进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2:依托浦东引领区建设强化全球创新资源配置功能研究
研究内容:深入分析当前上海开展全球创新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托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制度优势,研究提出上海强化全球创新资源配置功能、打造全球创新网络重要枢纽的政策需求、实施路径和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3:提升上海科技创新文化软实力的思路和举措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科技创新文化软实力的内涵与主要内容,分析上海科技创新文化软实力的短板与不足,研究提出营造全社会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文化氛围、提升科技创新文化软实力的思路举措与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4:科技传播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分析国内外科技传播主要实践模式、理论流派等,梳理国际优秀实践案例,建立传播主体、议题方式、政策制度等的国际比较研究框架,提出科技传播政策引导、国际合作交流等的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专题二、自选项目
研究目标:围绕上海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政策、案例、以及软科学研究方法等自行选题开展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题目不应与专题一的研究题目重复。
方向1: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规则、政策研究;
方向2:国内外重大科技原创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新型科研机构案例研究;
方向3:技术预见、产业技术路线图、技术创新图谱和基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或工程预研究;
方向4:软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方法研究;
方向5:其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专题三、青年项目
研究目标:鼓励青年软科学研究人员面向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行选题开展研究,题目不应与专题一的研究题目重复。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7-1-1及以后出生)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 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12月28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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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指南的通知
征集范围
专题一、企业创新
建设内容: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为研究主题,围绕促进企业创新能级提升、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开展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构建企业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及激发各类企业创新活力等方面的研究。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经费额度:建设期不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
专题二、新兴技术治理
建设内容:以科技伦理、科技风险防范与新兴技术治理为研究主题,持续关注和跟踪研究新兴科学技术走向人类社会,赋能经济、生活、生产时带来的冲击与风险或新涌现出来的争议性问题,及时提出科技伦理规范、安全风险防范与新技术治理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经费额度:建设期不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
专题三、国际科技创新与发展
建设内容:以构建高水平全球科技创新网络为研究主题,聚焦全球科技发展战略、合作交流与创新治理等领域重大议题,开展有关全球重点区域科技创新与发展、国际大科学计划及大科学工程、国际间联合研发、政府科技计划与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对外开放、全球性创新议题等方面的研究,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实施路径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经费额度:建设期不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
专题四、自选方向
建设内容:鼓励符合条件的软科学研究团队,围绕科技人才、科技金融、创新创业等本市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前瞻性问题,自行凝练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并进行申报。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经费额度:建设期不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申请者必须符合《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沪科规〔2023〕8号)有关设立条件的基本要求。申报单位必须为基地的建设发展、软科学研究、运行管理、人才团队、合作交流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7.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12月29日16:30。
关于开展2023-2023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支持范围
本批次支持的具体范围参见《2023-2023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四)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五)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联合申报。
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
(一)申报单位需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sheitc.sh.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专项资金”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3)。
(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0:00-2023年1月14日16:0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三)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
(二)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参见附件4);
(三)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出具委托函,参见附件5);
(四)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6);
(五)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书;
(六)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参见附件7);
(七)非财政全额拨款的申报单位需提供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2023、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并提供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八)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证书;
(九)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可以为股东承诺函、合同协议、银行资金证明等,需明确自筹资金来源);
(十)如有合作单位,需提供合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函;
(十一)区级预算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需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十二)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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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质量标杆”(2023-2023)活动的通知
“质量标杆”的遴选重点
(一)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中,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开展系统有效的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典型经验,尤其是以质量管理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典型经验。总集成总承包、研发和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智能运维、供应链管理、产业电商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在提质增效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企业广泛运用人工智能、5G、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化赋能的新技术手段,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
(三)促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按照国家和上海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市区两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引导创新能力较强、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先进质量技术方法,激发中小企业质量创新和市场竞争活力的典型经验。
(四)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在绿色节能、环保、健康、安全管控、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五)其他。能够充分显现企业通过开展系统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创新和关键质量提升行动,促进质量文化建设、质量水平提高、质量技术创新和增强品牌竞争力等的典型经验。
“质量标杆”的申报推荐
1.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协会积极动员,对照上海市“质量标杆”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在企业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做好上海市“质量标杆”的推荐工作。
2.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27日9:00-2023年2月13日24:00期间在“质量标杆”申报网站(http://zlbg.saqm.org.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编写说明见附件2)。申报信息表(在线填写,下载打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推荐单位盖章后提交纸质材料,其他申报材料在线提交即可。
3.组织开展“质量标杆”遴选,必要时可进行信用查询和现场考察,形成本期上海市“质量标杆”名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质量协会2023年度全国“质量标杆”的申报推荐要求,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在上海市质量标杆遴选基础上,组织推荐全国“质量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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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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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资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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