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上海居转户落户政策最新解读——居转户落户申请的四大基础条件及对申请人公司的要求
居转户落户对于申请人所在公司有着明确要求:
- 公司注册地需位于上海。
- 公司应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 公司工商登记状态需正常(即未注销、未吊销)。
需注意的是,上海居转户申请与单位人数、注册资金并无必然联系。
居转户落户途径一:7 年 + 中级职称
- 申请人持居住证、社保缴纳以及个税缴纳的时间均需满足累积不少于 84 个月。
- 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的时间段方可计入 84 个月,否则需予以扣除。(若三者不统一,原单位需提供三统一文件,以及如外包、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材料)
- 在累积的 7 年时间内,后 4 年需累计有 36 个月社保基数大于 1.3 倍。
- 申请人需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并且专业、工种需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 申请人需取得中级职称,并受聘于专业岗位。(如提供聘任表、聘书、岗位说明书等材料)
- 在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形成合理对应关系。
居转户落户途径二:7 年 + 2 倍社保(无职称者)
- 持居住证、社保缴纳、个税缴纳时间均需满足累积不少于 84 个月。
- 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 84 个月,否则扣除。(若不统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外包、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 累积时间 7 年内后 4 年累计 36 个月社保基数大于 2 倍。
- 申报前 36 个月
内,居住证持证期、个税缴纳及社保缴纳(因转换单位造成的社保补缴不得超过 2 个月),均必须连续无中断与补缴(待业也视为中断),否则需重新计算 36 个月。
- 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
居转户落户途径三:5 年 + 3 倍社保
- 持居住证、社保缴纳、个税缴纳时间均需满足累积不少于 60 个月。
- 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 60 个月,否则扣除。(若不统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
文件、如外包、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 自申报日起近 4 年内,需累计有 36 个月本人社保基数大于或等于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 倍。
- 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