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大家都知道,现在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不论男女,都以主人翁的姿态战斗在各条战线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可是,有些人总认为“女孩子总归是人家的人”,有了女儿还要生个男孩,不生男孩就不罢休。
对这个问题,一方面,应当批判某些人确实存在的“男尊女卑”的陈旧观念;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这里的确存在着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一些实际问题。
不久前,陈慕华副总理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说:“对这些实际问题,应当采取实际措施逐步加以解决。我们要坚持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
落实男到女家结婚落户的政策,要办好敬老院,赡养好‘五保户’,并在有条件的队搞好农村退休制度,使无子女和少子女的老人的生活能略高于一般群众的水平,解决好‘老有所养’的问题”。现在,许多省、市都在采取措施,逐步解决这些实际问题。
最近公布的《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坚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政策,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女社员出工,不准压低女社员的工分。农村有女无儿户,女婿可到女家落户,享有与本地社员同等的政治、经济及参加劳动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阻挠、刁难、歧视或索取任何费用。有女无儿者,可到女儿家落户,并享受女儿或女婿的直系亲属劳保待遇。对无子女老人,要根据本人经济情况给予社会照顾,国家和集体要保征他们的生活略高于当地居民或社员的平均水平。”
为了解除有女无儿户的后顾之忧,河
北保定县大力提倡和鼓励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县委和县革委具体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男到女家落户即可迁移户口,亲友不得干涉。女方所在生产队对来落户的男方应持欢迎态度,安排劳动,劳动报酬,分配宅基地,自留地和商品供应,以及子女的户口,均与本队的社员一样相待,不得歧视。这些规定,体现了男女平等,保证了男到女家结婚落户的正当权利,许多有女无儿家庭不再担心晚年无人照顾了,因而都自愿实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