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2025年11月30日,上海国际人才网正式发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新规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30日。此次政策不仅明确了社保缴纳、用人单位的核心要求,更扩大了直接落户的覆盖范围,为留学回国人员扎根上海打通了更顺畅的通道。对于计划留沪发展的留学生而言,读懂新规要点,才能精准把握落户机遇。
此次新规最受关注的亮点之一,便是直接落户人群的明确扩容。根据政策,两类留学生全职来沪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无需满足社保缴纳要求:一类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或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经市人才局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留学人员;另一类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性质的博士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即可。此外,补充政策明确,全球前50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职来沪工作后,也可享受无社保要求直接落户的福利,进一步降低了顶尖人才的落户门槛。
除直接落户群体外,新规对社保缴纳要求进行了分层细化,不同学历背景和就业领域的留学生需精准匹配对应标准。具体可分为四个梯度:第一梯度是全球51-100院校毕业生,以及在“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用人单位工作、获得国(境)外
高水平大学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即可申办,无社保基数限制;第二梯度涵盖境外非高水平大学博士、国内“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境外本科+境外硕士等多种学历组合,需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
均工资(当前为11396元/月);第三梯度为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非高水平硕士、国内专科起点境外本科等学历情况,需连续12个月缴纳1.5倍社保基数(当前为17094元/月);第四梯度是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的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并按规定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值得注意的是,社保缴纳需规避五大“无效情形”:基数不达标、社保与个税缴纳单位不一致、委托第三方代缴、补缴社保,以及异地重复缴纳,这些情况都会导致社保累计时长重新计算。
用人单位的资质要求也在新规中进一步明确,成为落户申请的重要前提。申请单位需满足三大核心条件:一是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用人自主权,涵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各类企业;二是企业需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需不低于100万元;三是企业信誉良好,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无不良经营记录。此外,留学生与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有效期需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纳入申办范围。建议留学生入职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单位资质,避免因单位不符合要求导致落户失败。
除核心的社保、公司要求外,新规还明确了留学生需满足的基础条件。学历方面,需获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不同学历层次对应不同的境外学习时长要求: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不少于半年,博士阶段不少于1年(联合培养博士不少于半年);若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境外学习时间和学分需不少于总时长和总学分的50%。时间方面,留学生需在回国后2年内来沪并持续工作,若毕业后在国外工作超过两年,提供境外工作证明及税单也可纳入申请范围,彻底取消了“回国后首份工作必须在上海”的限制。此外,申请人年龄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且留学期间无国内社保缴纳记录。
此次上海留学生落户新规的落地,是城市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分层分类的政策设计,既精准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也为普通留学生提供了清晰的落户路径。对于计划申请落户的留学生而言,建议提前梳理学历认证材料、确认单位资质、规划社保缴纳方案,避免因细节疏漏延误申请。未来,随着各项配套服务的完善,上海将持续优化国际化人才发展环境,为留学人员扎根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