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笔者在相关了解到,今年,瓮安县将按照国家、省、州户籍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法和思路,加快推进全县户籍制度改革。
近年来,瓮安县经济实力、基础设施、交通环境、工业发展、城镇建设等方面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根本性变化,实现在全省非经济强县中赶超进位的历史性突破。但是作为广大农村的群众却不能很好的享受发展所带来的红利,瓮安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坚持把& 民生&作为发展的第一目标,按照& 以人为本、民生至上、让利于民&的原则,积极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特别是针对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了出台了《瓮安县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户籍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推进措施、保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方案》指出,户籍制度改革目标是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全县户籍城镇化率达45%,实现3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一是统一城乡户口登记。6月1日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 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县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二是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简化办理程序。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投靠),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从1月1日起,实行户口迁移& 一站式&服务,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凭有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不需到任何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也不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履行户口迁出手续。
三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1月1日起,按照&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引导享受农业转移人口政策人员,扶贫生态移民、水利水电移民,征地拆迁城镇安置人员,国家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招、录(聘)用的人员及共同居住的家属,县职校在校就读学生和进县城就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及陪读人员,享受保障性住房人员,城镇购买商品住房等10类人员将户口迁到城镇落户。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落实居住证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和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保障机制和登记备案制度。
在保障政策方面,户籍制度改革后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合法权益和基本公共服务。
今年以来,瓮安县已完成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6200人,户籍城镇化率从的37.26%提高到38.5%,通过村改居工作实现了30264名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户籍城镇化率可以提高5.75%。为3500余名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解决了就业,6508名农业转移人口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923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550名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全部在城镇入学。正在通过异地扶贫搬迁、铁路建设、示范小城镇建设、奖补政策引导向城镇转移的农业人口有近3300余户12000万余人,预计在将全部落户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