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在沪上学

其实应届生落户政策与往年差不多 所以毕业生就别担心啦

在沪上学
  • 2023-09-23
  • 浏览

摘要:公安局的窗口告知单会告诉你,如果要落“社区公共户”,要去居委会办理实有人口信息登记,但是其实如果之前户口在学校的话只要带上身份证和租房合同去派出所办人户分离就可以了。办好以后过3到5个工作日就可以去办理准迁证。

轰轰烈烈的落户之战终于落下帷幕,谨以此文纪念,顺便实名表扬中间遇到的各位工作人员。
落户打分这个就不说了,如果是上海211以上高校、中科院在沪研究所的研究生,专业在重点专业目录里,考过六级,有一级成绩认定的话,基本上就没什么问题了。所以一开始选学校和专业的时候就要注意,如果学校不是一类or专业不能加分的话努努力拿些奖(比如三好学生、数学建模之类的)也是没有问题的。就算到快毕业了发现分不够,找个能加分的就业单位也可以。当然还有很多其它的加分项,这里就不过多赘述,大家可以自行参看当年政策。
(以上仅为政策情况)
按照清单把材料准备齐全交给公司HR之后,就可以坐等结果了。7月份开始分批公布落户审核结果,我是七月末得到结果的,之后就要开始在学校、公司和各个办公地点来回跑啦~~
得到落户结果以后,先去HR那边领取进沪户籍审批批复三联单,取到后填写《就业报到证申请表》交给学校并领取盖章的报到证申请单。(有的学校会集中打印报到证,这些幸运的同学们可以略过下面直接跳到下一段~~)领到以后,拿好进沪户籍审批批复、盖章的报到证申请单、三方的黄联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报到证。申到报到证以后,白联交给用于档案寄送,粉联用于办理单位入职及落户等事项。
报到证领到以后,把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给HR,HR会去帮忙办证明信。拿到证明信以后大概10个工作日,在网上可以查到自己的落户审批结果之后,就可以开始去办理后续手续了。
公安局的窗口告知单会告诉你,如果要落“社区公共户”,要去居委会办理实有人口信息登记,但是其实如果之前户口在学校的话只要带上身份证和租房合同去派出所办人户分离就可以了。办好以后过3到5个工作日就可以去办理准迁证。
(前方高能)
如果你之前恰好把户口迁到了你上海学校的集体户口,那么恭喜你,你可以直接带着证明信、身份证、报到证、本人户口页等等去办落户了。拿到户口本以后就可以去办社保卡和劳动手册(就业创业证),办劳动手册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和2张一寸照片。身份证换不换都可以。
做完这些,落户就算顺利结束啦。
后记:总结起来过程好像很简单,实际上中间因为自己的拖延症拖了好久。8月末就拿到证明信了,结果10月末才去落户(本来是去办准迁证的,人家警官告诉我你可以直接办落户了),一个上午就把落户的事情搞定了。
这里我要实名表扬虹桥派出所的民警,办事效率非常高,而且态度友善耐心,沟通起来十分愉快。(办完以后我还扫码给了个五星好评哈哈哈哈)虹桥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比较好的一点是把派出所的相关窗口并了过来,在这边办完落户就可以去中心其它窗口办社保和劳动手册了。中心的大部分工作人员也是比较耐心负责的,每个窗口也都可以扫码给评价。
最后要吐槽的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非常难搞,一定要房东带着房产证和租赁合同过去做租赁备案才能办理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所以后来我跳过了这一步)。衷心希望自己再也不用跟他们打交道。上海市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从保持和增强上海的人才优势出发,每年都会推出非上海生源应届生的就业和落户政策,为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营造良好的环境。
上海高校的毕业生可以到所在的学校申领《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非上海高校的毕业生可以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领《通知单》,受理日期一般截止在每年的12月31日。《通知单》的第一联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第二联在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时使用。非上海生源的应届生可以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应届生落户上海的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具体的办理流程与基本一致,非上海生源的应届高校生在上海落户的标准仍是72分,与相同。上海相关落户政策明确规定,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要求在6月15日前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当然,出于有人才的渴求,应届博士生的受理时间延长到12月31日。
上海户籍管理相关部门对应届生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核查力度很大,所以申请者务必提交真实材料申报。
===附评分标准===
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上海评分标准
1.最高学位、学历博士、研究生 27分;硕士、研究生 24分学士、本科生 21分;
2. 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5分 (原“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分(其它原“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 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
4. 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导向要素
1.荣誉
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2.获奖表彰奖励
学术、文体竞赛获奖(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⑴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 10分,二等奖 8分,三等奖 6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 1分(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 科研创新
科研穿新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参与国家特殊规划计划
1)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2)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用人单位要素分基本要素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5分。
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毕业生 3分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分(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