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2月1日起,上海落户的主要方式都已经更新了,来看看现在都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居转户
申请人条件
持有上海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公司条件
注册地在上海;
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工商登记状态正常(未注销、未吊销、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激励政策
(一)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申办条件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可以不受申办条件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申办条件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5、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持证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二)对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五个新城、南北转型地区和崇明生态岛等重点区域予以政策支持。
人才引进落户
申请人核心资质
学历要求:全日制、非全日制本科/硕士、在职教育、专升本等学历均认可,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年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特别紧缺人才可放宽年限要求;
单位要求:需就职于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科创企业等重点机构。
可申请人才引进落户的18类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行业地区推荐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行业地区推荐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行业地区推荐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行业地区推荐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行业地区推荐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主管部门推荐的用人单位,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推荐办法。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或者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技术经理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宣传文化、体育、传统医学、乡村振兴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依授权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符合本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留学生落户
申请人核心要求
学历资质: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需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境外学习时间:本科满720天,硕士满180天,普通博士满360天,联合培养博士满180天;
就业时限:毕业2年内来上海就业,签订≥2年劳动合同,申请时合同剩余期限≥3个月;
基本条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用人单位要求
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本≥100万元,依法纳税;
至少为2名员工缴纳上海社保,未被列入人才中心黑名单;
分公司申请需满足: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分公司在上海注册并独立纳税。
应届生落户
申请人条件
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非定向、非委托培养,当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
在校期间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自主创业担任法人并由企业缴纳社保的除外);
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岗位需与专业匹配。
公司条件
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时间≥1年(创业企业除外);
已在上海人才服务中心完成信息登记备案;
落户后需为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否则将被暂停申报资格;
中介派遣岗位不予受理,必须为企业直接用工。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
普通情况:外省市人员与上海户籍居民(户口登记满10年)结婚满10年,年满35周岁;
特殊群体:少数民族、华侨与上海户籍居民(户口登记满7年)结婚满7年;与上海残疾居民结婚满5年;
支内/知青子女:与上海户籍居民(户口登记满5年)结婚满5年即可落户。
子女投靠
未成年子女: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登记满5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在读;
支内/知青子女:父母已回沪落户,子女未婚未育、年龄≤25周岁,且长
期在上海生活;
收养子女:上海户籍居民依法收养,共同居住满5年且未成年;
随迁子女:经上海批准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未成年子女可同步随迁。
老人投靠
支内/知青退休人员:原上海户籍,退休后可投靠上海子女,无子女的可投靠亲属或合法住所;
其他退休人员:原上海户籍迁出者,夫妻双方均退休,可投靠上海子女;
单身老人:未生育或未领养子女的,可投靠上海亲属或在合法住所落户。
历年落户条件调整总结
居转户落户变化
1、针对“7年2倍社保居转户”,由连续4年36个月满足2倍社保的计算方式改为了“累计计算”;
2、走居转户的前4年社保无需达到1倍;
3、降低了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而是可以提交承诺书;
4、在临港、张江、五大新城工作,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5年。
留学生落户变化
1、留学生只需要回国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本市工作;
2、留学生创业落户,除法定代表人外,团队核心人员也可享受创业落户政策;
3、提交线下材料后,审批时间大幅缩短,仅需1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批复。
应届生落户变化
1、应届博士、双一流硕士、一流学科硕士、交大复旦同济华师的本科,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上海;
2、五大新城范围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打分加3分;
3、临港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打分加3分。
人才引进落户变化
1、取消了“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要求;
2、上海新版的紧缺急需高级人才职业目录,从原来的62项扩充到了100项。满足目录内的职业或技能证书可以直接落户;
3、申办具体流程的时间大大缩短,公示期由15天减少到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