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亲情血浓于水,可在巨大利益面前,有时候亲情薄得如同一张纸。上海这起真实官司,看得人心里五味杂陈。
吴二哥一辈子未婚无后。当年三弟一家想要落户上海,求助到他。为成全弟弟,他牺牲自己名声,和三弟媳妇办理假结婚,顺利办好落户之后,二人办理离婚,三弟夫妻再复婚。
二哥心地善良,只是想帮家里亲人一把,万万没有料到,这一纸虚假婚姻登记,会埋下日后房产纠纷的巨大隐患。
往后岁月,吴二哥常年独居,一身病痛。四弟夫妇看哥哥孤苦无依,主动承担起照料重任。做饭买药,贴身陪护,常年守在身边养老送终,就连自家女儿离婚,一家人挤到二哥公房,只为方便照料。
吴二哥心里清楚谁真心待自己,生前写下两份遗嘱,写明婚姻只是走流程,这套公房留给尽心伺候自己的四弟。
世事难料。二哥离世之后,常年不闻不问、从
未尽赡养义务的三弟之子突然现身。
他拿着几十年前假结婚档案,主张自己当时尚未成年,属于法律上的继子。依靠这个身份,私自变更公房承租人,出钱买断产权,还寄出律师函,要求多年尽孝的四弟一家立刻搬离。
滴水之恩不记,反而伺机掠夺财产,这波操作,实在让人寒心。四弟万般无奈,只能起诉法院,申请撤销侄子承租人资格。
这里理清关键法律点:
依据《民法典》1122条,公房属于使用权房屋,不属于个人遗产。所以遗嘱里直接把公房留给四弟,这部分内容法律不予认可。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利,不单单依靠结婚证。核心要看是否存在真实扶养事实。
本案仅仅是形式登记,吴二哥从来没有抚养过侄子,侄子也从未探望赡养老人。如果法庭查实不存在实际扶养,那么继父子关系不成立,侄子变更承租、买断房屋行为就有可能被撤销。
法律重证据,不讲人情;但为人处世,不能丢掉良心。
吴二哥当年倾尽全力帮扶手足,四弟夫妻数年默默尽孝。什么都没付出的人,却想钻制
度漏洞坐享其成。
到底法律会站在情理一方,还是被一纸旧登记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