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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2026上海市“超级博士后”申报启动

落户动态
  • 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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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力度,助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根据《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将开展2026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力度,助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根据《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将开展2026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超博”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进入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在站研发型、规培类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试点专设重点赛道,领域含我市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基础研究学科领域、未来产业领域及涉外专业服务业。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人事关系在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3.申报人须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全职研发型博士后可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生育1胎的女性博士后可放宽1周岁,最多放宽3周岁;

4.须依托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申请,资助期内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得变更身份。

5.通过重点赛道申报人员,须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站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国家实验室,国家及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设施、重点研究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等重大平台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市委人才办确定的高峰人才,在沪在职院士,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领军项目(含原“上海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3.在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基础研究学科领域、未来产业领域及涉外专业服务业领域中从事研究工作;

4.研究能力突出,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当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资助)一项及以上,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5.入围第六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未获奖)。


(三)下列人员符合申请条件(不包含优先推荐条件)的,可直接入选“超博”计划(需在系统内申报,不占单位申报名额)

1.入选当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A类(上海户口落户政策2024,undefined即“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且未申报过“超博”计划;

2.获第六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3.入选当年度上海市博士后海外引进项目(海外博士来沪从事博士后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博士后海外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及本市博士后派出类项目;

2.已列入本市东方英才计划、白玉兰人才计划等本市综合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且尚在资助期内;

3.已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师资博士后培养项目。


二、资助标准

(一)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二)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博新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博新计划”资助的博士后,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进行申报。申请人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下载、填写本通知所含《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纸质版1份报送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汇总。


(二)单位资格审核与初审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15日。博士后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审核、初审及公示工作。

1.流动站设站单位:根据面上申报名额(另行通知)及重点赛道情况产生本单位推荐人选。

2.工作站设站单位:经单位审核后推荐,不限申报名额。

3.创新实践基地:在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全职研发型博士后,由所在区人才局推荐,不限申报名额。

设站单位应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设站单位于10月20日前,向市人才局提undefined交设站单位党委部门盖章的推荐遴选情况报告(含发动及初审方式、推荐人员情况分析、重点赛道名额使用情况、公示情况等),设站单位、各区人才局提交《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附件3、附件4,发送至邮箱shpostdoctor@163.com)。

此外,今年试行特定领域顶尖专家推荐,符合条件的获推荐人员可直接纳入当年度“超博”计划入选名单。


(三)个人网上申报

自单位初审结束后至10月20日。获推荐申请人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上海市博士后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申报管理平台”(
https://hjyc.rcj.sh.gov.cn/superior/index.html#/access/logi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者、第六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者、当年度上海市博士后海外引进项目(海外博士来沪从事博士后工作)仅需在系统内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上传《申请表》。


(四)单位审核上报

自个人网上申报后至10月23日。推荐单位须完成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性审核,并提交上报。


(五)形式审查

对申报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且不接受设站单位其他人选的补充申报。


(六)专家评议

组织专家评议,确定“超博”计划拟资助人选。


(七)公示资助

经审议审批后,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开展资助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人才局、设站单位积极组织发动,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二)申请人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设站单位、区人才局应加强对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及一致性的审核。如出现不符合基本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

(三)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见《申请材料及要求》(附件5)。


附件


1.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表

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汇总表(流动站)

3.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汇总表(工作站)

4.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汇总表(创新实践基地)

5.申请材料及要求

点击链接获得附件:
https://www.sh-italent.com/Article/202609/2026093000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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