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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爷来到已倒闭的福建闽芗电子厂原址,现在已改成其它公司了
台海网12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张雄敏文/图)4日,漳州市区60岁的江大爷向导报记者反映到,33年前,他所就职的单位为其填写职工转正定级材料时,不慎将“出生年月”多写了一年,这导致他将少拿一年、近4万元的退休金。为此,江大爷曾多次向漳州市社保中心反映此事,可均未果。针对江大爷反映的情况,连日来,导报记者分别向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江大爷:出生年月多写一年退休金少领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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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江大爷介绍道,1981年,他从技校毕业并被分配到福建闽芗电子厂工作,1982年,他在单位的学徒转正材料中填写的出生年月是“1960年1月”,1986年,单位为他填写了一份职工转正定级材料,但“出生年月”一栏却误写“1961年1月”。因为这是单位内部定级材料,这份材料也一直由单位保存着,他从未见过。直到11月初,他临近60周岁之际,前往市社保中心咨询办理退休金相关事宜时,才从市社保中心得知,因为他的职工转正定级材料中写的是“1961年1月出生”,所以他需到2021年1月后才可领取退休金。这样,江大爷将少领一年、近4万元的退休金。
“可是我入职时填写的材料明明是写1960年出生的,而且我的二代身份证上还显示我是1959年出生的,市社保中心也有留底,为什么他们要以那份职工转正定级材料来认定呢?”江大爷十分不解。其间,他还曾向市社保中心提出要沟通原单位提供相应材料填写有误的证明,但市社保中心却也表示这个证明他们不认。
市社保中心:当出生年月不一致以最先档案记载为准
4日,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规定: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实行居民(公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本人档案中《招工(干)登记表》、《军人入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表》等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关于江大爷所反映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江大爷的职工档案中,最先记载他出生时间的档案应为那份职工转正定级材料。而江大爷提出其在职工转正定级材料前还填写了一份学徒转正材料。但江大爷的那份学徒转正材料中并无“出生年月”一栏,并不能作为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依据。而江大爷也仅是在该学徒转正材料中的“个人简介”一栏中提及了他是1960年1月出生的,个人简介内的信息也是不能作为职工的出生年月认定。
同时,该负责人还介绍道,目前,暂无相关文件规定职工出生年月可以根据职工档案中“个人简介”一栏内的内容或者后期聘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认定依据,而对于江大爷所面临的情况,他们也很无奈,但无法可依,他们也不合适给江大爷开特例。
该负责人还强调道,因为历史原因,早期一些单位的档案材料在表格制定中较不规范,类似江大爷的情况,他也接到过多起。其间,他也多次向省社保局反映此事,并建议今后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能否以二代身份证为主,毕竟当今二代身份证中所体现的消息都是经过各有关部门详细审查过了,更具权威性。但均暂未得到明确通知。
省社保局:如改变相关政策规定需省政府等部门制定
4日,省社保局业务咨询科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江大爷的情况他并不了解,无法提出相关观点。但当职工(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完全不一致时,应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同时,省社保局一相关工作人员还表示,省社保局并不是制定政策的单位,他们也是依法依规行事而已,如果要重新制定相关社保政策,需要省人民政府或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后才能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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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年)》要求,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至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
2500万的人口控制目标已经多次提及,是上海可以承受的人口底线。
根据上海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至末,上海的常住人口为2418.33万人。
按照上海提出的人口控制目标,未来,上海的人口增长空间还有多大?
这意味着落户上海会越来越难,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要及时申请落户。
今天文章说一下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的情况,全文共分六部分,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迁户流程、受理地点等,详情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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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落户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二)引进人才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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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鲁申君注: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鲁申君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鲁申君注:“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鲁申君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鲁申君注:“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鲁申君注:“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范围如下:
(一)金融重点机构
1、在沪金融要素市场。
2、总部在沪银行及其在沪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以及上述银行在沪持牌运营机构。
3、总部在沪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级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
4、总部在沪且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沪分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外资法人银行,外资保险子公司。
6、其他金融重点机构。
(二)贸易重点机构
1、本市重点发展的电子商务机构。
2、具有商务部核发的融资租赁牌照的非金融类融资租赁机构。
(三)航运重点机构
1、航空领域的交通管制、适航审定、客货运机构和运输机场等机构。
2、航海领域的航运市场、航运保障、规划、监管、设计以及船舶验收、船舶客货运等机构。
(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航天等,上述领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机构。
2、中央在沪企业。
3、经国家备案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
4、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提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认定范围,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后,纳入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范围。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