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轻工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号】2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8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轻工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 一、评审机构
&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轻工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轻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高评委下设4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序号 |
专业学科组 |
申报专业范围 |
1 |
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 |
从事自行车、缝纫机、钟表、包装印刷、灯具、笔、锁、照相机、工具、玩具、家具、电光源、钢琴、家电、文教体育用品、室内装饰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
2 |
日用化学工程 |
从事香精香料、洗涤剂、化妆品、塑料制品、玻璃、搪瓷、硅酸盐、颜料、胶片、造纸工艺、木材加工、表面处理、皮革处理、水处理、化妆品审评核查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
3 |
食品生物工程 |
从事罐头、糖果、焙烤、发酵、蜂制品、饮料、冷饮、乳制品、食品审评核查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
4 |
轻工装备 及技术 |
从事压缩机、空调、洗衣机、办公机械、轻工装备(设备)及技术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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