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青岛居住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流程、签注、变更
居住证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拟在青岛居住3日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山东省居住证》。
青岛市流动人口范围:外地来青居住的;本市7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高新区户籍人口到3市居住的;3市户籍人口(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离开户籍地县级市到本市其他区、市居住的人口
居住证办理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一寸证件彩照;
3. 能够证明在青岛居住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房屋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经商、就学证明等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自购房: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租房合同里面需提供房东的姓名及身份证号。若房东是外地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3)单位:需提供在职证明1份(注: 在职证明需提供公司的详细地址,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4)就读: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